牡政办规〔202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牡丹江市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第17届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0日
牡丹江市加快推进农产品
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黑政办规〔2023〕3号),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我市“4428”产业体系构建,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为核心,实现产业不断转型升级,推动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高能级迈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调控。充分尊重市场主体地位,切实发挥市场调控机制,调动广大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逐步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坚持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强化绿色发展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坚持创新驱动。激发创新要素,加速优势资源转化,积极推进新技术、新品种、新标准、新装备和新生产模式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引领带动产品转化增值、产业提档升级。
坚持融合发展。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根本路径,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区域和加工园区聚集,有效衔接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
三、工作目标
聚焦产业发展,着力做大做强6大重点产业,做精做优8个特色产业,推进落实8项行动,充分发挥我市优质农产品资源优势,实现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到2026年,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95亿元,年均增速10%。其中:2024年达到155亿元,增长9%以上;2025年达到174亿元,增长12%以上;2026年达到195亿元,增长12%以上。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比2022年提升15个百分点以上。
四、重点产业
以林木林纸、乳肉、玉米、水稻、食用菌、大豆6大加工产业为重点,科学谋划区域布局、重点方向,实现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
(一)林木林纸产业
1.区域布局:利用我市口岸优势与俄罗斯进口木材(纸浆)的原料优势,重点在绥芬河市、穆棱市、海林市、城区等区域打造林木林纸产业集群。
2.重点方向:坚持高端化、智能化、个性化、定制化发展方向,鼓励企业开发高档实木家具、新中式家具、软体家具、欧式家具等产品,积极开发高档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实木仿古地板等中高端产品。引导造纸企业技改升级和新产品开发,稳定发展烟草工业用纸、薄型印刷纸,加强食品包装用纸、医用特种纸等产品研发创新,提高中高端纸制品比重。
(二)乳、肉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市开发区、阳明区打造乳产品加工集聚区,在宁安市、穆棱市、林口县、城区等区域打造生猪、肉牛、家禽加工产业集聚区。
2.重点方向:积极推进有机牧场建设,鼓励乳品企业积极发展高端婴幼儿配方乳粉、高端中老年配方乳粉以及巴氏奶、盒装奶、酸奶等液态奶的中高端产品,形成乳制品市场竞争新优势;鼓励肉类企业扩大冷鲜肉生产规模,大力发展高端肉品;鼓励肉制品加工企业新上生产线,积极发展低温西式火腿、香肠、熏卤肉、烧烤肉等深加工产品,推进小包装系列方便食品开发。
3.发展目标:2026年,全市乳、肉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30亿元,年均增长22%。
(三)玉米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穆棱市、宁安市、海林市、林口县等区域发展玉米深加工产业。
2.重点方向:鼓励玉米加工企业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推进淀粉、酒精、糠醛等产品深度开发;鼓励饲料加工企业扩产增容,做优做强饲料产业链;引导玉米加工企业发展玉米胚芽、玉米油、玉米浆等系列产品,培育玉米产业新的增长点。
3.发展目标:2026年,全市玉米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1亿元,年均增长13%。
(四)水稻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宁安市、海林市、东宁市、城区等区域打造优势水稻加工产业带。
2.重点方向:立足我市水稻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加快推进“响水・国际稻米公园”建设,以宁安市为核心,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高品质的高端品牌精米,实现优质优价。鼓励稻米加工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及生产线更新换代,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生产,发展小包装、铝罐包装等高档包装产品。
3.发展目标:2026年,全市水稻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6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
(五)食用菌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海林市、穆棱市、东宁市等区域建设食用菌加工产业集群。
2.重点方向:积极推广黑木耳工厂化生产模式,鼓励食用菌加工企业积极开展产品研发、品牌打造、市场营销等活动。引导加工企业积极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冻干、保鲜、罐头、速冻、精粉、食品配料、饼干、即食食品、复合菌饮品、保健品等精深加工产品。
1.区域布局:重点在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市等区域发展大豆深加工产业。
2.重点方向:扩大俄罗斯进口大豆规模,培育建设绥芬河市、东宁市进口大豆加工集群,提升非转基因大豆加工生产能力和市场占有率。鼓励大豆加工企业加大研发力度,进一步提高豆粕豆饼副产品的饲料利用能力。引导相关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发展大豆功能性食品,推动即食豆制品提档升级。
3.发展目标:2026年,全市大豆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超1.1亿元。
五、特色产业
发挥我市特色农业优势,积极发展中药材、森林食品、冷水鱼、预制菜、鹅、杂粮杂豆、麻纺、橡胶8个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培育产业发展的新增长点。
(一)中药材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林口县、穆棱市、海林市、宁安市等生产优势区,建设一批专品种生产大县和加工基地,打造中药材核心产业带。
2.重点方向:大力建设全省优质药源基地,围绕西洋参、黄芪等药食同源类中药材,发展大健康产品。鼓励药企围绕熊胆、人参、刺五加、五味子、白鲜皮等效益好、市场需求大的中药材,加大中药产品创新研发力度,开发疗效确切、安全性高的精深加工产品,推动中药材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3.发展目标:2026年,全市中药材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1亿元,年均增长10.5%。
(二)森林食品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海林市、穆棱市、东宁市、宁安市、林口县等地的山区半山区,打造林果、林菜、林养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2.重点方向:坚持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方向,鼓励企业积极发展沙棘、松籽、蕨菜、蜂、林蛙等优势品种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质量,培育壮大品牌,打造具有牡丹江特色的生态森林食品产业。
3.发展目标:2026年,全市实现森林食品产业营业收入10亿元,年均增长10%。
(三)冷水鱼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海林市、宁安市等区域打造水产品加工优势产业带,在绥芬河市打造进口水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2.重点方向:积极推进虹鳟鱼陆海岛接力养殖合作项目建设,构建“北育南养”“陆海接力”等冷水渔业发展模式,支持镜泊湖和莲花湖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打造集育繁推一体化冷水鱼产业链。推进俄罗斯水产品进口落地加工,发展鱼子酱、鱼糜、休闲食品、特色风味食品等精深加工产品。借助镜泊湖冬捕节活动,推进渔业产业融合发展。
3.发展目标:2026年,全市渔业营业收入达到5.5亿元,年均增长10%。
(四)预制菜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宁安市、穆棱市、林口县、城区等区域发展肉类预制菜;在东宁市、海林市等区域发展食用菌预制菜;在城区、海林市、穆棱市、宁安市等区域发展果蔬预制菜。
2.重点方向:以预制菜企业为依托,推广即食、即热、即烹、即配食品的工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鼓励企业投资设备、研发产品、打造品牌,积极开发真空包装食品、罐头食品、方便食品等产品,实现产业提档升级。
3.发展目标:2026年,全市预制菜产业营业收入达到4.5亿元,年均增长15%。
(五)鹅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林口县及周边区域建设鹅产业集群。
2.重点方向:鼓励加工企业改进生产线、强化市场营销,扩大大鹅精深加工能力。引导相关企业开展熟食加工、生鲜料理品等深加工项目。积极开展鹅绒加工、羽绒寝具加工等方面的招商工作。
3.发展目标:2026年,全市鹅产业营业收入达到7亿元,年均增长20%。
1.区域布局:重点在城区、林口县、穆棱市、海林市等区域打造杂粮杂豆加工优势产业区。
2.重点方向:以延长链条、扩大规模为重点,鼓励企业扩大投资、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在发展精品杂粮的基础上,引导企业积极开发杂粮粥、杂粮零食、代餐粉等产品。
3.发展目标:2026年,全市杂粮杂豆产业营业收入达到3.5亿元,年均增长15%。
(七)麻纺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穆棱市建设麻纺原料及加工基地。
2.重点方向:建立“企业+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穆棱市等地连片种植汉麻,打造汉麻原料基地。推进穆棱市麻产业园区建设,把穆棱市麻产业园区建设成为原料加工、纺纱、织布、印染、制品加工等全产业链集群式发展的“中国新兴麻纺城”。
3.发展目标:2026年,全市麻纺产业营业收入达到7亿元,年均增长12%左右。
(八)橡胶产业
1.区域布局:以阳明区桦林工业园为重点,打造橡胶加工优势产业区。
2.重点方向:以橡胶轮胎制造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性能子午线轮胎、航空轮胎、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积极发展低滚动阻力绿色轮胎、智能轮胎、缺气保用轮胎等高性能、特种轮胎产品。支持废旧轮胎、橡胶资源再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动废旧轮胎橡胶资源循环利用。
3.发展目标:2026年,全市橡胶制品业营业收入达到13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
在大力发展“6+8”产业的同时,适度发展烟草产业,到2026年,全市烟草制品业营业收入达到11.5亿元,年均增长6%左右。
六、重点行动
(一)精深加工企业培育行动。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做大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整合发展,发挥规模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行业引领发展能力。鼓励现有加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模式创新,开发多元产品,提升产业层级。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增强产业发展活力。到2026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力争达到50家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开发区、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绿色食品加工提升行动。推进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和质量标准提升,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等制度,加大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利用绿色有机、寒地黑土、非转基因等资源优势,加速发展水稻、食用菌、森林食品等绿色食品加工,促进绿色食品加工向精品化、高端化发展。强化证后监管工作,指导企业进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加大绿色食品企业及基地的监管力度,坚决取消绿色有机食品领域不合格产品,力争绿色食品企业100%进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开发区、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技创新升级行动。鼓励企业积极引进新技术、研发新产品,推进新成果应用转化,引导符合条件的成果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向)。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联合攻关机制,深化域内企业与东北农大、省农科院等高校、院所交流合作,开展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攻关。〔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开发区、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质品牌打造行动。选择具有牡丹江特色、产业优势、市场潜力的品类,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和持久生命力的农产品知名品牌。围绕牡丹江农业品牌组织开展“品牌故事”等宣传活动,鼓励企业参加农交会、绿博会、大米节等大型展会活动。以“黑土优品”“农产品地理标识”培育推广为抓手,打造出“东宁黑木耳”“牡丹江大米”等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和持久生命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到2026年,力争获得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黑土优品”使用权的企业达到50家。〔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开发区、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行动。加强各类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把园区作为承载项目的载体,着力构建以市开发区为龙头,以各县(市)区开发区为支撑的发展格局。引导加工产能集聚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园区与产业集群、产业强镇重点项目结合,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食品产业园、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园集中发展。推动资源要素向园区集聚,打造龙头带动、上下游吃配的产业发展格局,促进园区全产业链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开发区、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市场营销推广行动。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开发适销对路产品,加大优质绿色农产品的市场营销推广力度,稳定购销关系,提高产品产销率。充分利用“黑土优品”和“龙粤合作”等主题平台,举办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产品发布会等营销活动。积极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农产品经营主体与抖音、快手、淘宝等媒体平台合作,通过网红直播带货等途径,创新营销方式,加大线上营销,加速推动品牌影响和销售能力全面升级。到2026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力争突破18亿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开发区、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招商引资提升行动。积极谋划产业项目。围绕产业发展方向精心开展项目谋划储备,按照强链、补链、延链的要求,谋划一批“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精深加工项目,全市每年谋划10个以上亿元以上项目。加大产业招商力度。围绕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环渤海和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及中国农业500强等目标企业所在地开展招商活动,同时依托牡丹江现有企业开展以商招商,突出头部企业招商,对接引入优秀企业投资。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开辟绿色通道,强化项目建设全周期全环节保障手段,提高项目落地率、资金到位率、投资完成率,进一步落实牡丹江市与中国食用菌协会、龙江森工集团签署的战略协议。〔市经合局、市营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开发区、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标准体系建设行动。积极推进可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鼓励社会主体开展地方标准修订制订,开展“黑龙江好粮油”“九珍十八品”、粮油企业标准“领跑者”等活动。鼓励行业协会、生产主体制定标准,规范行业发展。重点完善食用菌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我市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标准执行,加强标准宣传贯彻,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开展可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林草局、市开发区、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农产品加工业重点行动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科学谋划,推动建立市级统筹、县级主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 牡丹江市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总召集人的“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要建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二)健全落实机制。按照领导责任、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四个体系”,强化推动落实,市、县(市)区两级建立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推进措施和时限要求,压实落靠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政策落实。贯彻落实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3〕4号),在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规模、推进重点产业发展、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等方面给予支持,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大政策争取力度,用好用足政策,为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四)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力度,推进“风险基金补偿”模式,探索创新贷款产品和担保方式。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融资担保费率降低至1%以下。
(五)强化人才支持。聚焦产业发展需求,通过“内育外引”的方式,加大各型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创新完善人才队伍体系,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创新,鼓励领办一批科技型加工企业。落实省“人才振兴60条”和“新时代牡丹江人才引领发展20条”政策,为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