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2023年春运即将启动,现将《牡丹江市2023年道路运输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23年春运期间道路客运信息报送表
2.2023年春运违规客运车辆查处统计表
3.2023年春运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4日
牡丹江市2023年道路运输春运工作方案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农历十二月十五)至2月15日(农历正月二十五)结束,共计40天。经预测,2023年我市道路旅客运输量较疫情前(2019年)同期比小幅下降。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2023年道路运输春运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3年是“十四五”转承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又迎来疫情全面放开,社会生产生活恢复关键时期,做好今年春运工作至关重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身体健康和重点物资运输有序、高效顺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目标任务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对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提出的要求,按照满足群众出行需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供安全便捷服务的原则,加强重点时段、热点路线运力供给,优化运输方式衔接、客运枢纽服务、医疗救助点设置,减少车辆拥堵和人员聚集,高效开展涉疫应急处置。进一步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全力保证路网通畅,着力提升春运服务品质,严肃实行值班值守,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全面实现人民群众安全便捷舒适高效出行,切实做好货物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三、工作步骤
2023年春运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准备阶段(1月2日至1月6日)。根据“全国全省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层层部署春运工作,做好春运及疫情防控准备;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春运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7日至2月25日)。按照方案部署,结合安全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春运工作,全面实现春运工作目标。
(三)总结表彰阶段(2月26日至3月6日)。全面总结春运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开展全年道路运输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工作措施
(一)分析焦点问题,科学掌控形式。一是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成立春运工作专班,根据目前病毒流行株变异情况,针对重点时段人口流动加大、客运站卫生健康服务资源相对不足的问题,切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当地春运期间百姓安全、健康出行工作。要健全春运及疫情防控应急保障工作机制,确保应急运输车辆、物资等状态良好、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故险情和发现病重乘客,能够及时妥善处理。二是要建立健全春运及疫情防控协同工作机制。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卫生、发改、公安、安监、工会、共青团和铁路、民航、邮政、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络并积极配合,加强客运监测分析和医疗救助,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恶劣天气、客运组织、车辆通行、安全监管、应急运输等问题。三是针对从业人员可能出现大面积感染的极端情况,建立重点岗位预备队制度,如遇有突发疫情,要及时调度后备人员,确保重点客运站不关停、主要客运线路服务不中断。
(二)合理组织运输,确保春运畅通。一是确保运力充足。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站、运输企业要提前做好市场调查和分析预测,全面恢复道路客运服务,全力保证干线和区域运力需求,确保旅客出行无忧。对于高铁站距离城区较远的穆棱市、林口县,要及时保证旅客的接驳和换乘;对于未开通铁路运输的东宁市,要加强与绥芬河高铁站的客运运输衔接工作。二是加强高峰时段的运力调配。在客流高峰期,组织临时加班车和包车投入运营,缓解旅客出行压力。针对厂矿、企业、大专院校以及农民工团体等集中出行团体,开辟包车绿色通道,开通春运包车热线,组织包车“点对点”快速运输。支持道路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运游融合等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三是加强客运站源头的运营秩序和医疗救助措施。进一步完善“平安车站”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实旅客实名制乘车要求,提高反恐防恐能力,全面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客运站要增派人员力量,维护候乘秩序,坚持“以人为本、优质便捷”的原则,保障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
(三)强化春运安全,加大检查力度。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车辆停运或低负荷运行转向复工达产衍生的安全风险,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强化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杜绝抢生产、抢效益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一是对所有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强化营运客车日常维护保养,加大轮胎、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件总成检查力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凡不符合交通运输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参加营运,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二是全面深入开展春运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春运期间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三是加强对参加春运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尤其是驾驶员安全意识、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并进行一次“春运”专项内容的再培训、再教育,确保全员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能力和水平到位。严格落实驾驶员落地休息制度,杜绝疲劳驾驶,使其自觉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对确认出现相关症状的从业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作业;对感染已超过7天、症状消失或轻微、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转为阴性后,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从业人员工作,对驾驶员岗位要坚持从严审慎,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要做好驾驶员出车前问询、告知,开展体温检测,预防驾驶员带病、疲劳、带不良情绪或者服用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上岗。三是严格按照落实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十版)》要求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和营运客车消毒通风、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引导乘客全程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疫情严重的地区,要适当加密消毒通风等措施频次。要严格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并灵活采取抗原检测、症状管理等方式提升健康监测针对性。要关心关爱从业人员,优先为一线服务人员提供N95口罩、消毒剂、抗原检测试剂、新冠治疗药物等防疫物品,优先接种疫苗,全力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四是春运前,企业要对营运驾驶员交通违法记分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驾驶员一律清除。五是严格执行凌晨2点至5点(省内1点至4点)落地休息制度。同时,认真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客运驾驶员要在乘客上车后发车前播放安全告知并提示乘客系好安全带等,做好“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工作。六是加大GPS监控力度,加密运行车辆照片抓拍频次,及时纠正和处理各种违规行为,对未安装视频装置或安装后不能正常使用的卧铺客车、夜班车辆一律停运整改。要充分运用车辆动态监控、智能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及时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要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情况,杜绝冒险运行。七是强化预警机制,遇到大雾或强降雪等恶劣天气,利用“安全短信提示系统”和发车前1分钟警示教育,提示广大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八是客运站全部使用进站车辆管理系统和出站检查记录仪,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加大“三品”检查力度,杜绝“三品”进站上车;同时,加大行业“五统一”工作检查力度,对客运车辆监督服务标识不全,安全设施不全,车容环境不优一律不予进站发车;要全面加强安全带使用情况抽查检查力度,要求司乘人员在发车前开展安全带例检,督促乘客规范佩戴使用安全带。九是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严禁夜班客车行驶;严禁客车在封冻江面、河面通行。
(四)提升服务水平,打造温馨环境。一是严格落实服务标准。客运站和运输企业要强化服务意识,落实各项客运服务标准,认真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三优”(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三化”(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力争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的运输服务。保证站容站貌、车容车貌整洁有序,客运站供水、供暖、卫生设施齐全有效。二是客运站要按照站级标准规定,配齐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档次,强化站务管理,提供免费开水,做好食品、饮料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春运期间,客运站要采取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开通农民工、退役军人、英烈遗属以及母婴专项人群等绿色通道,设置志愿服务工作点提供各类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旅客。并通过增加便民项目和医疗救助点,增设服务人员为有病发状况的旅客给予特殊关照。三是客运站要提前向社会和旅客公布《春运班车运行时刻表》,对加发班车要利用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布加发班车场地、班次、班时、票价、天气等信息,让旅客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出行计划。四是加强运输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保证客运正班、正点率。五是进一步发挥好志愿者作用。要进一步深化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活动,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六是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在巩固往年春运便民服务举措的同时,为有需要的大龄农民工等在购票乘车、搬运行李等方面提供帮助。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五)加强曝光警示,形成强大震慑。一是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联合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发挥部门合力,引导客运企业规范经营,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经营秩序规范,为旅客提供安全、便捷、放心的出行环境。二是加大运输市场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广泛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喊客、强行揽客、私设售票点,以及甩客、倒客、宰客、卖客等各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对发生超员、超速、违价、不按规定使用动态监控系统、不按批准的线路行驶的车辆,一律停运整顿,按上限处理;对违规驾驶员一律按“黑名单”制度有关规定处罚,并对车辆所属企业严肃处理。三是要加强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规异地经营、违规甩客倒客等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统一执法尺度,严格执法纪律,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严禁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四是加强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公安部门深入重点线路,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车匪路霸等犯罪活动,维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客运站要增加收费透明度。要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时给经营者结算客票款,确保经营者加油、过路、过桥、车辆维护的费用,保证正常经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对违反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六是全面推行乘车人信息与公安信息系统联网,提升旅客安全系数,旅客如果遗失车票,经核实身份信息后,可免费申领、补办,避免损失。七是加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将春运安全运营内容加入信用评价审查项目,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推动信用理念和诚信文化深入人心,打造诚信春运。八是通过新闻媒体加强重点违法警示,并向社会公布严重交通违法举报电话,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查处交通违法,兑现奖励,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乘客合法权益。
(六)完善应急预案,维护行业稳定。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和运输企业要认真总结春运应急运输工作经验,完备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措施,妥善应对客流高峰和恶劣天气影响,全力保障道路畅通和运输高效、安全。一是加强冬季公路、桥梁的巡查、维护及陡坡、弯路等路段的重点巡查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配备充足的除雪、除冰设备和物资及防滑材料,全力抓好公路除雪保通及防滑工作。要充分发挥ETC系统功能,深化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服务创建工作,保证路网运行畅通。要组织公路巡查人员对交叉道口、繁忙路段进行安全检查,营运客车途经无人看管的铁路道口必须停车瞭望后方可通过,防止出现因路况原因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二是建立和完善公路保畅应急管理机制。公路管理部门要制定公路保障畅通方案和应急预案,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信息互通机制,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预警通报,一旦出现冰雪灾害天气,要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并提前进行部署,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以雪为令,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影响,保障车辆安全通行。三是做好煤炭、油品、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及节日物资的保通保畅运输工作。四是不断提高交通灾害性天气分析与影响预测水平,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设备故障、延误晚点等突发事件,制定并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五是做好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保证能及时调用,快速恢复交通通行条件。六是要持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积极营造道路客运行业良好发展环境。
(七)发挥优势互补,满足无缝换乘。公路、铁路和航空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基础上,要增强协调性和互补性,相互配合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全力做好干线运输、短驳运输和城市交通的衔接,确保与公路、铁路、民航到发时间相匹配,满足群众对交通运输无缝换乘的新需求。
(八)信息互通有无,及时发布到位。建立完善春运及疫情防控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共享相关信息,全面加强日常沟通,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及时传递和发布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运力调整等重要信息,让社会各界了解春运进展程度,合理引导客流走向和出行时段,指导百姓安全出行。
五、组织领导
为圆满完成2023年春运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春运领导小组,按照“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从安全管理、运力组织、应急保障、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部署,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组 长:邱海燕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峰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许尚波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李正佳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姚中原 市公路客运服务中心书记
勾文彬 市公路养护中心主任
廉洪奎 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李立明 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安全总监
李瑞林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科科长
齐建利 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刘 兵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科长
刘占林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科长
陈 红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周 举 市道路运输和航务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为全面组织协调全市春运工作,局春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春运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科。
局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刘 兵(兼)
成 员:赵 威、王 丽、关 磊、周 举、吴广斌、孙子群、李 乔,各县(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负责人。
邮 箱:mdjjtjysk@126.com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确保责任落实。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动员开展春运及医疗救助工作,一把手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春运保障第一线,及时掌握交通运输保障和各种突发情况,把春运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落实春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行春运目标责任制。
(二)创新宣传形势,扩大社会影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充分利用各自宣传阵地,创新形势开展各项春运政策及个人卫生防护措施的宣传,宣传行业好的做法和好的效果、行业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同时主动联系媒体,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对春运期间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妥善解决,在全社会营造出良好的春运工作氛围。
(三)确保通讯畅通,做好统计总结。一是建立健全春运值班值宿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保证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并由专人负责受理和处理各种投诉,旅客和经营者的投诉要做到及时核实,及时处理。各单位一把手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各项工作动态,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将《2023年春运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及假日值班安排、春运值班电话等信息于2023年1月6日前报局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二是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3月13日,共计66日。自2023年1月7日起,每天下午17:00前向局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春运相关数据(联系人:吴广斌,联系电话:18724530333)。三是严格执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凡是没有按相关要求上报安全事故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四是及时报送春运总结。春运结束后,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对春运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进行书面总结,于春运结束后一周内报局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五是联合开展“情满旅途”表彰活动。在各地组织推荐的基础上,按照面向基层一线、树立先进典型、弘扬奉献精神的原则,对“情满旅途”活动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