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公报 > 2023年 > 第1期 > 市政府文件

关于调整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

日期:2024-03-02 来源: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据《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要求,市政府决定对立法联系点进行集中调整,现予公布。

宁安市兰岗镇人民政府

穆棱市下城子镇人民政府

林口县古城镇四村

爱民区三道关镇八达村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中共牡丹江市委党校

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

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牡丹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

牡丹江市环境卫生中心

牡丹江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

牡丹江市工商业联合会

黑龙江江达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红星集团食品有限公司

黑龙江国大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乾熙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同洲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信达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盛世律师事务所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机器人
×
客户端
手机版
牡丹江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