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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3-01 来源: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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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2023年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

2023年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全省市场监管(药监、知识产权)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按照《2023年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及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重点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黑龙江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及《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的各项部署,结合全省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持续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牡丹江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牵头做好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整改及2023年考核迎检各项工作组织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2023年度市(地)党委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绩效,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各项工作。

(二)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深入落实《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及其理解与适用,严格把握《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等执法规范性文件适用规则。贯彻《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专利执法业务指导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市县层级化业务指导工作体系,畅通纵向与横向业务指导与交流渠道。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交流办案经验、开展案卷评查等方式,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中国驰名商标保护,违法案件中需要驰名商标保护的要按规定申请认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认定的驰名商标要依法按时办结并报送案件办理结果。

(三)持续加大行政裁决办案力度落实《黑龙江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规定》,进一步优化办案程序,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完善书面审理机制,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积极探索推行适用简易程序。充分发挥维权援助工作站、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作用,探索开展线上受理工作畅通行政裁决受理渠道。围绕加快构建“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继续强化重点领域专利权保护,建立2023年重点领域专利权保护动态名录。组织开展技术调查官选聘,推动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办理。积极研究推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鉴定工作体系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鉴定工作。

(四)深入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结合《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工作方案》继续完善本地区地理标志培育工作体系,制定2023年地理标志培育方案,建立培育档案。支持东宁市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助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修定,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定初审工作,提高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率。组织开展2023年度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特色质量抽检。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围绕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手工艺品等,加大地理标志专项整治力度。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展会、宣传讲述地标故事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全市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的服务保障,紧盯“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以食品药品、种业、水泥、公共卫生、绿色低碳技术等重点领域,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行业龙头企业商标等为重点保护对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商标、专利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及时查处上级交办的恶意商标注册等违法行为线索。加大对线上线下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违反商标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制。依法保护19届亚运会、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系列飞行任务等国际大型赛事、重大工程相关特殊标志

(六)持续强化重点领域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推动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建立市县两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名录。持续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执行,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机制,加强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认真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配合做好省内外召开的大型展会知识产权风险排查与线索办理快速处理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严格落实《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试行)》,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标准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行为认定与惩戒。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推进工作站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加快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

(七)组织开展海外纠纷应对指导。积极参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供给通过组织培训、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需求。以自贸区、出口消费品加工区等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网络,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持续为企业防控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和应对纠纷提供高水平指导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有重要情况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请示。

(二)注重协同联动。加强与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调合作,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拓宽跨地区跨部门行政保护协作范围,加强行政与刑事司法保护衔接协作,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新格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点,宣传普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有关专业知识,运用报刊、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宣传报道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措施和成效,积极营造知识产权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3月31日前将本地区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报送市局知识产权保护,并分别于6月15日、11月15日前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联系人:张久亮,联系电话:0453-6891607,邮箱:mdjzscqbhk@163.com

附件: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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