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县(区)统计局:
根据《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牡政发〔2023〕18号)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牡政办发〔2023〕17号)精神,市统计局与有关单位共同组建了牡丹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印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名单给你们,请各地抓紧做好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
如发生人员信息变更,请及时函告牡丹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联系人:高齐,电话:6560793。
附件:1.牡丹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牡丹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