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党的二十大关于依法治国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计划按期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完成了8次集中学习研讨、两场专题讲座学习任务。组织全机关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利用省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专题”学习,完成了每人不少于20学分的任务。组织机关和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参加省文旅厅线上法治培训班,学习了《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重要署名文章,观看了《学习二十大报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辅导录像。邀请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副主任查添钰教授,为党员干部讲授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完成了学习培训任务。
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
1.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及时上报司法局;年底按照要求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24年年初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2.健全和落实党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根据本局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申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3.结合实际推进立法工作。根据本局业务工作需要和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积极主动征求相关业务科室和相关领导意见,及时对立法征求意见进行反馈。
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制发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引客入牡”旅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程序完备、内容合法,按要求进行了备案。对我局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地方性法规保留1个;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保留3个;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保留1个。
5.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了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有关材料数据报司法局,在政府三项制度网站上公开了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及有关数据。能够按照时限及相关要求通过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报送本机关年度行政执法相关数据。积极推进行政裁量权工作,按要求建立、公布并报送行政裁量权基准,形成情况说明材料报送司法局。结合本系统省、市工作实际,按时限及相关要求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上录入行政裁量权基准有关材料。深入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按照本系统实际并根据省厅工作安排,实施动态调整完善,及时报送相关情况统计表。按司法局要求,陆续组织开展了执法及监督人员上岗培训及资格考试。
6.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先后完成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阶段性录入任务;利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上传案卷有关材料,完成了年度案卷评查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报备了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结果。开展了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中的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行动,针对问题认真整改,按时限及相关要求报送了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中的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行动报告和统计表。按照司法局通知书,依法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并规范执法行为。
7.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宣传培训,提升了专业化审查水平。全面落实特定机构统一审、会审、投诉举报处理回应等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面清理政策存量,严格审查政策增量。重点完成了《牡丹江市“引客入牡”旅游奖励办法(试行)》的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和避免了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出台。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1.精心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组织有关科室和基层单位参加民法典宣传月网上答题活动。精心挑选《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等4个民法典典型案例,安排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学习,民法典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2.重点开展《黑龙江省促进旅游发展条例》等行业法普法宣传。结合本系统实际,以宣传《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为主,制作宣传板和宣传品,协调和组织人员参加了全市“法律服务龙江行”(牡丹江站)广场普法宣传活动。精心准备,重点突出旅游行业法律法规内容,在牡丹广场参加了“法润雪城 与法同行”广场普法宣传活动。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要求,围绕《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撰写局长领学材料和市长强调材料,报送政府办。
3.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实际,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积极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有奖答题竞赛”活动。在司法局指定的网址下载高清宣传海报,利用局机关电子屏进行宣传。突出主题,明确宣传标语,充分利图书馆、艺术馆室外和室内电子屏,全天候播放宪法宣传标语,扩大市民群众宪法知悉面。多措并举,弘扬宪法精神,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2024年主要打算
1.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在落实上下功夫、求实效。
2.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述法”工作报告制度,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会前学法制度,根据司法局要求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3.加强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围绕行政立法、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质提效。认真落实《黑龙江省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抓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建设一流营商环境。
5.推动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推进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重点突出文化旅游行业法,开展好“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等活动,努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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