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4.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5.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1日;
6.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7.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支持重点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以创新能力强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主要支持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对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创业企业予以适当倾斜。
三、申报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各地各部门推荐对象每项不超过1个。
2.由留学回国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按隶属关系逐级报送至市人社局;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逐级报送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要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要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从严把关,优中选优推荐,人社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人选后,将对资助人选提供一次性资助金,入选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的,申报市地或部门应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四、申报材料
1.正式申报函(带文号)。各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申报公函(模板见附件1)一式两份,注明同意向入选人员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工作,并提供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及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2.加盖公章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附件2)。
3.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3)。
4.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6)。
5.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1.正式申报函(模板见附件1)。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申报公函(带文号)一式两份,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工作,并提供各申报人创业企业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2.加盖公章的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4)。
3.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5)。
4.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6)。
5.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涉密内容除外)请于2025年3月24日前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请同时使用“留学人员回国(来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rsrc.mohrss.gov.cn/lxry)进行网上申报(涉密项目除外)。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于越
联系电话:0453-6172095
电子邮箱:mdjrcgzk@163.com
地址:牡丹江市江南卧龙街1号二楼4号窗口
附件:1.申报函(模板)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6日
来源: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撰稿:于越
校对:杨铁峰
一审:姜健
二审:高城
三审:伊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