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升政府职能部门业务能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该给企业的给企业,该压缩的压缩,该简化的简化,真正给企业营造一个宽松充满活力的发展空间,杜绝多部门执法、重复执法情况。
2、强化政府基层部门服务理念。目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普遍存在上热下冷、落实力度层层衰减的现象,另外,各部门推进落实不均衡,个别职能部门在处理企业诉求时,对政府出台的政策理解及应用程度不够,存在个人传统观念认知的偏差,让企业一件小事跑几趟,影响工作效率。
3、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以企业发展现实为基础。政府相关部门要利用好行业协会等行业专家,为制定政策出谋划策,从企业可持续发展为立足点,既推动发展又不失监管,尽量简化申请、申报、备案、审批等手续,尽量压缩审批时限,最大限度减少前置审批事项。
4、建立“职能部门领导服务月”机制。集中接待,快捷打通企业解决问题的渠道,让企业发展问题不积压、不叠加,及时转办、跟进、对标,以减少新官不理旧账的历史问题发生。
5、提升政府诚信度增强政府公信力。在政府层面,有少数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的承诺,最后因为历史、资源等种种原因无法兑现,给招商引资项目造成了种种无法落地的坎,严重的影响了政府形象,个别还存在政府拖欠民营企业欠款问题。同时,针对个别不讲诚信、不求长足发展、只求占用资源、捞取政府补贴的企业,要加强项目审批监管力度,以免给地方留下一堆历史问题。
6、构建完整的综合服务体系。政府相关部门在为企业提供咨询、企业培训、引才引智、法律服务、金融服务等服务中,搭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链条,增强公益性和权威性,精准服务,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发展。
7、建立企业案件汇报直通车制度。当企业发生重大典型案件,应由工商联企业维权部门代表企业直接向政府相关领导当面汇报,必要时可邀请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共同研究分析案情,寻求解决方案,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与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8、执法部门要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确保执法行为有法有据、执法合法有效。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不得限制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9、执法部门要充分运用柔性执法手段。执法部门要做到执法规范、裁量公正、处罚公平,让企业和员工在具体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执法检查是推动企业规范经营的原则,灵活运用说服教育、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等柔性执法手段,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预,刚柔并济提升执法效果。
10、对民营企业建立首次容错机制。对企业首次产生的轻微违法行为,在企业整改并作出守法承诺后,不予行政处罚,让执法更有温度。同时建立困难企业罚款暂缓缴纳机制,因特殊情况而不能按时缴纳罚款的困难企业,经申请后可以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从而缓解企业实际困难。
11、要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执法与服务要有机统一,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应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介入,在专业行业及特殊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中,利用第三方专业性的检查、评价、结论助力执法检查的合规、合法性,从而更彰显行业的公平性。
建议人:陈国会
界别:工商联
职务:省政协委员、市工商联副主席
联系方式:13009888899
来源:市委市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撰稿:赵晓斐
校对:姜锡峰
一审:赵晓斐
二审:姜锡峰
三审:袁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