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季度因特殊病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病退暂行规定》(黑人社发[2014]41号)要求,现对2024年第三季度因特殊病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27日至10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等方式进行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社局基金监督科:0453-6295508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0453-6277369
附件:2024年第三季度因特殊病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公示1(1)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7日
来源: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撰稿:王立东
校对:孟庆哲
一审:姜健
二审:高城
三审:伊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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