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动劳动关系“四方协议”制度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妥善处理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转移接续,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现将在全市实行劳动关系“四方协议”制度。
一、“四方协议”重要意义
随着新时代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传统劳动关系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企业和劳动者的基本需求,企业在市场经济形势下经常面临架构重组、经营不力、转型升级等状况,容易造成用人不稳定甚至规模性裁员问题,特别是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因合作协议终止、劳务派遣公司发生重大经营改变导致无法与用人单位继续合作,导致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承受资金损失、劳动者面临失业风险,因此,积极引导当前和接续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劳动者共同签订协议,实现被裁人员与再就业岗位的精准对接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四方协议”主要内容
“四方协议”主体分别为现在的劳务派遣公司、要接续的劳务派遣公司、原合作的用人单位、所有相关劳动者。四方共同签订《劳动关系四方协议》,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当前劳动派遣公司应确保劳动者从本公司提出辞职后,不存在拖欠任何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问题;
二是当前和续接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没有任何债务纠纷;
三是续接劳务派遣公司要确保承接的劳动者保持原有岗位,所提供的工资、报酬、待遇与此前一致;
四是劳动者通过与当前和续接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协商,需同意相应安排;
五是用人单位同意承接续接劳务派遣公司派入的原劳动者。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四方需求收集。推动劳动关系“四方协议”制度的建立可以避免规模性裁员问题出现,是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重要手段。深刻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依托全省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发挥劳动关系协调员作用,对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变化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及时掌握实际情况。
(二)架接桥梁,防范四方矛盾纠纷。破解纠纷是“四方协议”落实的根本要求,通过架接起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桥梁,营造“四方会商”局面,明确权责义务,及时沟通协调,尽早尽快防范矛盾升级发酵,有效减少用人单位重新招用人员岗位培训所带来的时间成本和管理成本,避免因新员工业务不熟导致的短期生产力下降。
(三)签署协议,保障四方长效和谐。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是“四方协议”运用的制度保障,协调当前和续接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劳动者签署正式协议书,将四方损失降至最低,确保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附件:劳动关系四方协议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
来源: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撰稿:秦月
校对:王国利
一审:姜健
二审:高城
三审:伊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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