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管道天然气普及创新燃气报装建设模式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升燃气本质安全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市管道燃气普及,创新燃气报装建设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城区天然气管道覆盖范围内、具备接通管道天然气条件的非居民用户,包括新报装及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改用管道燃气,依据用户意愿,创新报装建设模式,切实提升燃气报装服务质效,提高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
二、建设模式
(一)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按照先易后难、用户意愿、集中连片原则,分批实施,先行对使用管道燃气意愿强烈、区域集中的餐饮等公共场所用户改造,以学校、医院、小区院内餐饮用户、城区居民楼底商餐饮业集中区域、人员密集场所较近的餐饮用户及婚庆酒店等公共场所为改造重点。
(二)工程建设费用模式。为解决管道天然气施工改造中,一次性改造费用大的难题,按照用户意愿和改造费用实际,推行“设施租赁、分期付款”建设模式。
1.设施租赁。根据用户意愿和改造费用额度,燃气企业与业主签订合同,采取押金+租金方式,三年后管道产权归业主所有。
2.分期付款。根据用户意愿和改造费用额度,采取分月、季度或半年支付,设施产权归业主所有。
(三)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城区政府、牡丹江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取得餐饮等公共场所许可的新开办企业信息共享,开业一户宣传改造一户。市直部门、城区政府、燃气企业三方联动,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政策和管道气安全优势,提高用户参与度,说服一户改造一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牡丹江中燃公司作为燃气报装具体实施单位,要主动做好宣传工作,提升燃气报装服务质量,按标准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和安全保障。改造完成后,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
(二)部门协同配合。城区政府、市直部门按属地管理、部门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沟通,主动配合中燃公司及时协调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用户配合改造,确保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三)广泛宣传普及。各区政府、部门和燃气企业要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安全供气和用气常识,宣传“瓶改管”优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调动用户改造积极性,主动配合改造。
来源:市住建局
撰稿:刘海军
校对:闫姣
一审:吴晗
二审:孙富利
三审:肖礼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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