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牡丹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技能等级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牡丹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技能等级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4-28 来源: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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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社局,各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人事(干部)科,各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分支机构人事(干部)科(处):
  根据《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黑人发〔2001〕77号)和《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技能等级考核评价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3〕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机关及事业单位和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技术工人岗位技能等级考核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考核评价工作,成立牡丹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技能等级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社局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考试中心)委托所属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结合实际集中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技能等级考核评价。
  二、考核范围
  全市符合申报条件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和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分支机构从事国家规定技术工种岗位的在编在岗的工勤人员,技术工人岗位技能等级考核评价由牡丹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技能等级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等;二是生产工作业绩,即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生产工作中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从事技术革新及安全生产、节能降耗、传承技艺的能力等;三是职业能力水平考核,即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
  申报考核评价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业绩考核。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推荐参加此次职业能力水平考核。
  四、申报条件
  全市机关及事业单位和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技术工人申报技术工人岗位技能等级考核评价的职业(工种)应与本单位设置岗位工作职责一致或相近,要求通过本职业(工种)前一级别技能等级考核评价且原则上应聘任在该岗位,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为准,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公示后推荐参评;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级工勤技能岗位空额情况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其中符合直聘政策的不占岗位空额指数。申报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公示后,按照下列条件申报相应的等级:
  初级工(五级):本职业学徒期满,连续工作2年(含)以上。
  中级工(四级):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高级工(三级):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技师(二级):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五、改职程序及要求
  对于需要调整职业(工种)的人员,须填写《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改职人员审核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现场报送材料时与附件1一并报送。初级工(五级)晋中级工(四级)、中级工(四级)晋高级工(三级)、高级工(三级)晋技师(二级)实行当年考核合格晋转。任职资格时间可从原职业资格等级获得时间算起。
  六、组织报名
  (一)单位申报。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认定表》(附件1)、附件2(需改职人员填写)和个人承诺(附件4),由所在单位根据考核内容和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加盖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所在单位填报《机关及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汇总表》(附件3),汇总申报人员名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携带本单位报名人员的前一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原件、《黑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备案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及盖章后的附件1、2、3、4,报送并核验(由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县(市)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报送核验)。
  (二)注意事项
  1.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含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技术工人岗位技能等级考核报名、现场核验工作,确保通知到每名技术工人。
  2.各县(市)区人社局,各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人事(干部)科汇总报名材料后,报市人社局考试中心,并统一组织现场核验。
  3.为做好本次职业能力水平考核工作,提升参评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将统一组织考前培训,自愿参加,考前培训由牡丹江技师学院承办,可采用线上、线下等方式组织培训。
  考生缴费:考生由申报单位组织统一线下缴费;收款单位:牡丹江技师学院。
  七、考核评价
  本次职业能力水平考核工作委托牡丹江技师学院组织。职业能力水平考核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合格者,方可认定评价成绩合格。
  八、考核结果
  考核评价合格人员,由牡丹江市人社局公布《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并发放《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技能等级考核认定表》(附件1),仅作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兑现工资等级待遇的依据使用,不发放技能等级证书。所在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岗位聘用,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九、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4月25日至5月23日(报电子邮箱)
  单位现场报送材料时间:5月26日至6月20日
  单位现场报送材料地点:市人社局考试中心520室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考试中心(6277352)
  电子邮箱:rsjkszx520@163.com
  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务必将本次考核工作相关内容传达到每一位技术工人并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和考核。逾期没有报名或没参加考核的,后果自负。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认定表
        2.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改职人员审核表
        3.中、省直机关及其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汇总表
        4.承诺书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

来源: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撰稿:杨秀莹

校对:孟翔宇

一审:姜健

二审:高城

三审:伊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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