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星级补贴性培训机构评估认定结果的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黑人社规〔2023〕7号)和《关于做好全市四星级补贴性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牡人社函〔2024〕79号)要求,本着政府引导、机构自愿、平等择优的原则,结合全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我局对提出星级申请的培训机构开展认定工作进行了审核备案,现将全市34户符合条件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在市人社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2日-7月18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地址:东安区卧龙街1号516室
联系电话:0453-6998758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2日
来源: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撰稿:职业能力建设科
校对:张树深
一审:张树深
二审:孟翔宇
三审:刘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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