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牡丹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牡丹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日期:2025-01-06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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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共分为总则、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保障措施和附则832节,较原预案增加了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响应联动机制和参照情形3节。总体在以下方面作了调整和完善:

一是确定了“四个坚持”的工作原则。确定了灾害救助应急保障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坚持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四个坚持”的工作原则

二是调整了灾害救助组织指挥机构。将组织指挥机构由原来的市减灾委员会调整为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明确了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承担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工作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后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

三是规范了灾情信息报告程序和形式。规范了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灾情信息汇总上报的程序和途径、特殊紧急情况下灾情信息报告方式、遇有死亡和失踪人员相关信息确定困难情况采取“先报后核”原则,以及建立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比对机制。

四是细化了市级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和措施。比照省预案,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设置架构,在启动程序上,分别明确了一、二、三、四级的报请启动程序和决定实施主体。在启动措施中,充实完善了救助力量,将市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纳入应急救助组织体系。

五是强化了灾害救助的基础保障。明确了资金、物资、通信信息、装备设施、人力资源、科技等保障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与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和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救灾救助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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