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四项问题(一)整改公示

日期:2025-09-08 来源:牡丹江市商务局
【字体: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五十四项问题(一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粗放,园区内企业违法开发建设问题多发,部分企业废气、废水超标排放,污染周边环境。

二、整改目标工业园区废气、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12月21日前,开展辖区内开发区企业违法开发建设问题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2.对存在审批手续不全、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超标排放等问题的企业,分类施策推动整改到位,并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严肃查处。

3.开发区管委会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园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加大排查力度。针对辖区内开发区企业违法开发建设问题进行了细致排查,建立了问题台账,并做出了相应处理。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对开发区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通过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推动环境违法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完善管理制度。省级以上开发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日常监管。宁安经济开发区编制完成并上报《黑龙江宁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评审后通过审查。

五、公示时间:202598日至2025919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3-6430201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157000

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牡丹江市委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2598

来源:牡丹江市商务局

撰稿:任佳兵

校对:杨桂艳

一审:栾兰

二审:赵国栋

三审:戴志军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机器人
×
客户端
手机版
牡丹江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