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黑环办发〔2023〕106 号)、《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的函》(黑气联办函〔2024〕12号)等文件要求,我省近三年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地级及以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结合自身经济社会状况参照重点区域进行修订。2021年度我市有重度污染天数3天,按照国家及省要求需对我市2020年印发的《牡丹江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牡政办综〔2020〕14 号)进行修订。我局组织起草了《牡丹江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7日。
二、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郭火生,联系电话:0453-6431451
电子邮箱:mdjhbjzlk@163.com
邮寄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325号
邮编:157000
附件:《牡丹江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8日
来源: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撰稿:郭火生
校对:吕昕
一审:吕昕
二审:冯景移
三审:卜岚
来源: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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