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暂行)》(黑政教督办〔2021〕2号)要求,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省定督导评估程序和方法,于2023年12月5—8日对所辖宁安市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工作进行了市级复核,复核结果为合格。
现申请黑龙江省教育厅对宁安市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特此公告。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牡丹江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
受理电话:0453-6171579
受理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党政办公中心 邮政编码157000
牡丹江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8日
撰稿:苗宇
校对:陈琳
一审:刘建华
二审:李晓军
三审:宫建刚
来源:
撰稿:
校对:
一审:
二审:
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