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转办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13件信访案件,现已全部办结,拟申请销号。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要求》规定,现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基本情况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转办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13件信访案件,受理编号分别为“X2HL202112050012”、“D2HL202112050054”、
“D2HL202112050033”、“X2HL202112130003”、“X2HL202112160030”、“X2HL202112160005”、“D2HL202112250068”、“D2HL202112250036”、
“D2HL202112280030”、“X2HL202112310036”、“D2HL202201010010”、“D2HL202201020025”、“D2HL202201020019”,现已全部办结。
二、办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立即责成辖区生态环境局对13件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其中1件属实,1件基本属实,6件部分属实,5件不属实。按照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制定整改措施,现已全部办结。
三、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四、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五、受理电话:0453-6446299
六、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邮编157000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7日
撰稿:刘长海
校对:蒋新德
一审:崔东明
二审:蔺家申
三审:沈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