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问题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3
按照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改问题验收销号的工作要求,现对我市1项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农业农村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任务销号进行公示。
问题(省2018年方案序号2-1):黑龙江省现有行政村8967个,截至2017年底只有408个达到国家生活垃圾治理要求,完成率仅为4.7%,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掩埋和露天焚烧现象严重。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督导部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0年底。
整改目标:全省90%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达到国家生活垃圾治理要求。
完成情况:
1、制定了《牡丹江市农村垃圾治理专项实施方案(2018-2020年)》,落实县(市)区为实施主体,推进垃圾治理收运体系建设。
2、开展农村垃圾治理试点示范建设,确定示范县和示范乡镇,总结示范经验,扩大示范引领效果。
3、通过省级专项补助和债券支持,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备设施不足问题,配置户分类垃圾桶、垃圾收集车、转运车,建设了垃圾分拣中心和中转站。
4、推进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指导县(市)、区提高治理技术和管理水平。
现将以上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牡丹江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8日,共5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牡丹江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3—6430201
联系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517号
牡丹江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