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9年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0-12-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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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3月10日

  2009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立足劳动保障工作职能,坚持宣传开路,以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突出劳动保障主旋律,按照“围绕中心重公开、多措并举抓公开、依托载体促公开”的工作思路,紧扣关注民生、服务民生这个主题,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领导机制基本形成。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视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做好新时期的劳动保障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坚持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新刚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2、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我局根据《牡丹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牡丹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强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在局域网站主动公开劳动保障政务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一是把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反映最强烈的事,纳入政务公开范畴,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二是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信息自审、送审制度。明确了除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外,其他政务信息应当公开;同时要规定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审查的方法、步骤,以便执行,并对上网的信息事先审查。三是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对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将其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结果等都及时向社会公开;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审批事项,事先进行论证,以保证公开的广泛性。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公开形式日趋多样。政务公开重点在公开。为做好劳动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使群众更大范围、更多渠道地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法律法规、办事程序。一是利用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形式予以公开。更新了服务大厅的政务公开栏,将劳动保障政策纳入政府办事指南,经常更新公开内容。二是结合城市美化亮化工程,在办公楼顶建成了200平方米的大型公益广告,将劳动保障服务理念常年公开宣传。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2009年共向全社会发布即时信息176条。四是采取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发挥其在政务公开中的快捷作用。

  2、公开范围日益扩大。始终围绕“推广经验、以点带面”为重点,巩固已有成果,逐步扩展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进一步引申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推进劳动保障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基本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针对各地政务公开取得的好成绩,好经验,及时利用会议、简报、网站等形式推广介绍,为劳动保障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3、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加强督查是完善政务公开、落实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监督领导机制,完善了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政务公开项目内容是否齐全、公开形式是否有效、政务公开管理是否科学、相关资料是否完善等。重点加强对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不彻底、政令不畅、办事拖拉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

  4、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我局坚持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为着力点,以便民、利民、惠民为落脚点,以政务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以制度健全创新为基础,以民主监督为保障,以减少环节、提高效能为目标,狠抓了行政权力清理、制度健全创新等环节,制作了劳动保障工作流程图,编制了政务信息《指南》和《目录》,细化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制定了统一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格式和程序,并通过公开栏、宣传册及文件等形式对外公示。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务信息工作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尚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同志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怕麻烦,不想公开的思想。二是工作开展落实不够。工作进展迟缓,公开成效不明显。三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一是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使各部门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三是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拓宽主动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按规定分类,分布分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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