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度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9年度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0-09-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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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牡丹江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牡政办发〔2010〕3号)的规定,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措施,确保《条例》在本局得到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在牡丹江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直接指导下,市教育局根据有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按照推动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为确保《条例》的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提供了组织保障。一是明确了分管领导,指定具体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还指定市教育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同时局办公室指导、协调、督促各科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从而做到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通过层层细化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建立了保密审查机制。市教育局规定,凡是需通过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及牡丹江教育网等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都必须经分管领导进行严格把关以及保密审查后公开。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市教育局2009年重要工作内容之一,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及贯彻落实。
   (二)编制《办事指南》和《政务公开目录》,规范工作程序。一是继续完善牡丹江市教育局的《政务公开指南》和《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市教育局及时对政务公开的载体进行调整和更新,更换政务公开的内容。具体做法是:各科室及基层机构在获得审批后,均可以凭相应的教育信息网后台管理方法,即时发布经审核通过的工作动态、通知等内容,保证了网站载体内容的同步更新。二是机关各科室将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根据不同情况通过不同形式实施公开。如通过网络、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条件、名额及程序,公开初中、高中新生录取工作程序,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公开业务咨询和投诉电话。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张贴公布各级各类考试的时间和科目;通过网站尤其对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中考成绩查询、中考录取,教师公开招聘、普通话水平测试等有关信息,市教育局第一时间在网站发布信息或通过《牡丹江日报》等其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精心组织、及时发布教育部门的政府信息。市教育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通过精心组织,认真审核发布(转发)了涉及教育部门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54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340条;政策法规及通知公告410条;招生考试类591条;办事指南类39条,学校信息类5100条。共发布教育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共67件,牡丹江市教育信息网全年访问量达100多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我们按照有关要求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概况信息、计划总结、部门文件、动态信息、人事信息、财务信息、事项信息和其他信息八大类。机构职能类包括市教育局机关概况、主要职能,机构设置、联系电话等信息;政策法规类包括了国家、省、市教育法律法规及与本局业务范围内相关的规定等;规划计划类包括市政府、市教育局发布的教育发展规划、教育事业统计、学校设置等;业务工作类包括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教育人事、教育收费、招生考试、教育督导等内容。
    (三)去年9月,参照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指南》与《目录》的编制说明和要求,市教育局及时在牡丹江教育网发布完善本局的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和公开目录,按要求充实了相应内容。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09年度市教育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大多都是以老百姓电话咨询等形式予以解决。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市教育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市教育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体现在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教育服务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三)结合行风测评、机关绩效考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二0一0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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