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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房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2011-03-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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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2010年,根据《条例》规定,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房产局结合工作职能和年度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制度、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有效的提高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保证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机构职能:包括局机关简介、下属单位产权处、物业管理中心、监察大队的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行领导简介及分工、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政务公开目录及指南等内容。

2、行政权力:包括行政审批事项,如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权属登记、三级物业企业资质审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廉租住房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解困住房)建设项目;房产管理局行政管理事项;房产管理局内部管理权利等内容。

3、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业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等内容。

4、规范性文件:包括《牡丹江市商品房联机预(销)售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内容。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通过机关办公场所、房产交易大厅的公告栏、公开栏等公开;

二是通过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房产局网页公开;

三是开设牡丹江市房地产网站,实施房产信息全面公开;

四是通过开展专题活动设点宣传,发放宣传材料、接受咨询等公开;五是利用日报、晨报、热线、电台等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0年牡丹江市房产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牡丹江市房产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遵守国家保密条例,凡涉密、涉及单位安全、个人隐私等信息不予公开。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牡丹江市房产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0年牡丹江市房产局尚未因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存在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务公开的力量有待于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政务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为此,我局下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房地产网建设。把房地产网作为本单位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来抓,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网站配套设施,为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继续深化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更加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保证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三是对房产局政务公开的内容即:机构职能类、行政权力类、法律法规类、规范性文件类、规章制度类、服务承诺类、办事项目类、工作动态类共8大类53条的政务公开目录及时进行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房产局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牡丹江市房产管理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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