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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牡丹江市统计局201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牡丹江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及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2010年,我局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结合统计部门工作实际,从统计职能范围、行业特点出发,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将统计政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
一是突出了统计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统计职责,准确把握统计数据,提供咨询服务。统计作为政府综合经济部门,虽然不是直接抓经济发展,但是通过普查、全面调查、抽样调查、专项调查等收集统计数据,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的运行态势、运行质量、运行效率。我局全力做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工作,为全市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完善反映我市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指标监测体系,切实把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局一个工作重点,做好这项工作。
二是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统计局”审批事项咨询点,增设“统计咨询”工作职能,方便社会各界咨询解释统计相关信息。一年多以来,服务社会咨询达到3200多人次,提供数据6万多笔。
三是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在遵守《保密法》的基础上,本着公开、透明、便于监督的原则,结合统计执法和管理工作实际,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确定了对外、对内公开内容。除统计信息外,对统计执法和监督过程、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及备案程序等均进行了公示,并实行了服务承诺,明确了办事程序、办理依据,规定了承诺内容、办理标准、办理时限等,方便群众随时查问。
四是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及时准确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包括网络、新闻媒介、电话咨询、接待来访等各种方式。我局利用网络实现统计信息的广泛、快捷、方便的公布。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和非涉密文件,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补充。在信息发布中,严格按要求进行排版,统一字型、字号。同时,我局还确定了综合科、信息中心、服务中心窗口作为对外提供统计数据和信息的专门科室,提供详细的统计数据资料,接待索要统计数据和统计材料的单位和人员。
五是在局内工作中,有固定的政务公开形式。通过统计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这个平台,对干部人事任免、职称评定情况、机关考核和奖惩等以电子公告形式及时予以公布。同时,加强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性。今年,我们还针对统计局领导调整,科室及人员变更等情况,重新制作了统一规范的座牌、胸牌等。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牡丹江市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7条,较上年增长11%;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759条,较上年增长25%。其中:统计公报在每年3月初牡丹江市各个媒体、网站公布;每月15日、25日左右公布当月统计信息;每月将月度统计监测信息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各部门发布;我局每月对工业、项目、能源消耗、内外贸易及全市经济整体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及时提供给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各部门,并在牡丹江日报等媒体公布。为市档案局、市图书馆等公共查阅点提供20份文件、年鉴,较上年增长33%。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及咨询情况
我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1个。受理机构:牡丹江市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453-6560789、6560796;电子邮箱:mdjtjjrjk@163.com)。
2010年,我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未有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因此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2010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发生泄密情况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泄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11年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抓好在统计执法工作中的信息公开,按照新修订的《统计法》的要求,依法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违法案件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原则,树立好行政执法机关公正、公平、公开执法的良好形象,确保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利用好统计内、外网和政府门户网站,做好相关公开资料的信息发布。整合电子政务资源,完善公共信息平台,加强与部门、乡镇的联系,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跨部门协同。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目录的审核、完善和发布工作,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三是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做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细化。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对每个环节的疑难做出说明解释。借助计算机网络手段,设置完整直观的政务办理服务指南,让群众一目了然,方便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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