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丹江市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牡丹江市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日期:2012-03-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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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牡丹江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牡丹江市太平路317号,邮编:157005,电话:6229549,电子邮箱:mdjczjbgs@163.com)。

一、概述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任务,以促进良好经济发展环境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努力建设“阳光财政”和服务型政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完善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切实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共同参与负责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工作,由分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主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处)室及局属单位各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系人,承担本部门政务公开具体联系工作,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制度性工作,纳入正常业务范围,保证了各项工作及时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制订了牡丹江市财政局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推行的范围、内容、方式,明确局办公室、票据监管中心、非税收入管理局、国库科、市政府采购办、国库支付中心、会计管理科为对外“窗口”服务单位;确定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综合计划科、教科文科、农业科、企业科、农村科、经济建设科、社会保障科、监督检查处为实施政务公开的重点单位。与此同时,结合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修订完善近100项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着力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将政务公开工作的实绩,作为廉政问责和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突出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按照《牡丹江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了对扶持企业政策、会计管理、教育、医疗、政府采购等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将涉及的财政法规政策、业务工作和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及时通过财政门户网、政府采购网、会计之窗网进行发布,切实做到了主动、准确、及时、有效发布,方便群众查询和了解。同时,在财政门户网上将市财政局机构设置、职能和办事程序的有关情况及时进行了更新,将经人大批准的牡丹江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本级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公布,并在政府采购网站发布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积极推进公开采购、阳光采购。此外,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高度重视市民来信来访的答复工作,通过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了及时办理。

(四)拓宽载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范围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别和内容,以方便公众知晓为出发点,通过与新闻媒体合作,采用杂志、电视、广播等形式,宣传财政政策、财政改革和为民服务承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一是加强对外宣传。继续办好两月一期的《镜泊财苑》,做好财政在“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重点报道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最大程度上满足社会各界的知情权。二是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五月份,组织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集中进行送政策下乡、送政策进社区、送政策进企业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将国家和省、市支持发展、扶持企业的各项财税政策以及在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财政惠民政策进行集中宣传。三是抓好政务公开的常规工作。改版更新了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公示栏,增加了公开的窗口,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范围。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财政预决算报告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牡丹江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与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连接,将经市人代会审议批准的《关于牡丹江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以及政策法规、财政动态等信息及时有效的向公众进行公开。

(2)财政信息及行政审批事项公布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10日,全局共发布各类信息647条。共接听和解答了1000余个咨询电话,接待来访咨询人员80人次。在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上共发布各类信息138条,涉及23个科(处)室。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9条,财政动态类信息129条。

除在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发布信息外,在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537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00条,财经资料类56条,财政研究类47条,财政动态类和财会类信息112条,办事指南类信息114条,规范权力运行制度108条。

(3)对外公开政务公开电话和信箱情况

对外公布了5部公开电话,公开电话分别由局有关处室组织专人负责。

①行政审批大厅财政窗口公开电话:6996017、6171478;

②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公开电话:6221851;

③市财政局政务公开政策投诉电话:6229548;

④市财政局信访投诉电话:6238404。

设置一个市财政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mdjczjbgs @163.com,定期整理解答市民政务公开政策咨询、申请等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牡丹江政府门户网和本局网站上实现“一站式”查询。

(4)聘请义务监督员情况

建立市财政局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工作体系,聘请了10名社会各界人士任财政监督联络员,定期以座谈或邮递的形式公开我局的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对全市收费项目及其相关信息进行公开。由于我市并不具备收费立项执能,所有的收费项目、标准均执行全省统一标准,我市并无设立、减免的权力。全省的收费项目、额度均可通过龙江政府收费公示网进行查询,已做到了全面公开。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2011年,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98个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决算及预算数,省级部门两年内公开经费使用情况,此行也标志着我国的“三公”经费公开将逐级推开,日益透明化。但目前我市尚不具备公开条件。一是市财政部门需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公开经费支出情况,而我市并未接到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公开“三公”经费的通知;二是现有的部门预算编制中,并无“三公”经费这一科目,计算难度大,同时并无统一标准。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按照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办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总的来说,2012年,通过加强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畅通了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渠道,提升了服务效能和水平,为财政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但也要看到,与当前形势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部分科室和个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自觉性不强,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相关的规章制度还不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还不够流畅;政务公开的程度与公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等。

2013年,市财政局将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按照省“阳光财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推进我市“阳光财政”建设工作,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健全相关制度、体系,推动财政各项改革进程。二是通过政府网站、局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财政动态。三是遵循政府信息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是继续落实完善《牡丹江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在工作中建立财政政务公开联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五是积极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做好财政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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