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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牡丹江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牡丹江市卫生局201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牡丹江市卫生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得到加强。市卫生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途径,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市民建立良好的沟通平台,成为对外宣传医疗卫生服务和知识的有效窗口。2012年,我局根据领导班子的分工调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分工也做出了相应调整。对于重要事项局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组织研讨,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平稳运行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我局还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和文件的学习,并结合实际工作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案例选编,并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认真开展学习研究。领导的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和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平稳运行提供了良好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工作逐步深化。为了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向社会和公民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在卫生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供市民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于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者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事项,还在网站上开设专题进行介绍;二是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相关政府信息;三是加强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将平面媒体与网络媒体结合起来,全方位的将有关卫生政策和重点工作向社会公开。四是为方便市民查询,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市档案局移送规范性文件。
(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我局不断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多项工作制度,并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在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备档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答复流程和方式,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了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脱节,确保了从源头保障信息公开到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
(四)加强沟通、深入研究,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在依法、规范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提高为申请人提供信息的工作效率。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对于不能当场答复的,工作人员充分了解申请人的申请意图,指导申请人写明申请信息的详细名称。在受理后,我们对每一件申请进行认真研究,力争答复有理有据,既满足申请人需求,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在规范、合法满足申请人信息获取需求的同时,服务更具针对性和人性化。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我局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2012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2012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包括规范文本和发展计划、行政审批事项、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府机构和人事任免、工作报告和重大卫生工作进展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度内我局没有接到群众提交的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2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主要表现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类信息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3年,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水平。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源。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特别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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