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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市房产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房产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决策部署,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通过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实效性,提升了房产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1、保证组织运行机构运转。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不断档,高效完成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推进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进行明确,落实办事机构,逐个环节推进,明确主抓部门,逐个部门强化,保证了责任到人,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2、保证人员思想认识统一。为了打牢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局的根基,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黑龙江省信息公开规定》和市相关文件等进行学习,了解政务信息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保证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坚持推进政务公开与建章立制并重,将办事公开工作纳入全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明确检查和奖惩制度。通过“上下联查、内外共查、个别抽查”等形式,对各服务环节办事公开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发现公开不到位以及违反规定的问题,加大惩处力度,限期予以整改。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了办事公开群众意见反馈处理机制,设立举报电话,由专人接待群众投诉,参加了“万人评百科”活动,通过群众测评、行风热线、网络监督等形式,公开办事内容,公开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时限,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深入推进。
(二)不断延伸政务公开工作
1、向公开载体延伸。以房产交易大厅、房产管理网站建设为重点,将房地产政策法规以及涉及商品房销售的相关信息及时在网站上发布,方便群众了解房地产市场情况。通过实行市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制度,遏制企业违法违规销售房屋,进一步规范房产市场秩序,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发了具有全国行业领先水平的《牡丹江市房地产图文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房屋权属登记过程中的受理、办理、审核、收费、档案管理、统计分析等全部在网上运行,通过推进科技化、信息化房产管理和服务,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达到效率和质量双提速的效果。
2、向公开范围延伸。对领导分工、行政权力、工作规则,房产市场发展战略、年度工作目标以及重大决策、重大改革举措、利民实事的办理及落实等情况,按照规定实行公开;对部门机构设置、法定职能、工作规则,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事项的种类、标准、法律、依据、规章制度,具体负责科室及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流程,需要提交材料目录及申请示范文本,执收执罚部门税费及罚款的标准、收缴情况以及工作纪律、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责任追究等及时向社会公开。
3、向公开要求延伸。本着“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必须公开;凡是涉及行政许可的,必须公开;凡是需要人人遵守的,必须公开;凡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凡是公开受理的事项,必须公开审批结果”的五大原则,对推进政务公开,上级有要求,群众有愿望,我们就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全方位延伸办事公开。
(三)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
按照市纪委的要求以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标准制定房屋登记工作的8项公示制度,即房屋预告登记公示制度、房屋所有权登记公示制度、房屋抵押权登记公示制度、限制房屋权利的登记公示制度、房屋地役权登记公示制度、房屋其他登记公示制度、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公示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办理各项房屋登记的要件标准、业务流程、收费依据、相关责任等,做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借助“万人评百科”活动载体,在大厅设立咨询导办台,发放咨询导办卡,设专人专门接待群众各类咨询服务;公开承诺缩短服务时限,对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将登记时限比法定时间缩短2/3以上,原来规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原来规定1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简便业务当日办结;实行周六便民服务,房产交易中心每周六上午开办了13个登记项目、5个服务项目的便民服务,满足市民急需办理房屋登记的需求;同时,坚持开展从8点30分至16点的不间断办公服务,各受理窗口和复审科室及各相关部门实行中午轮休,保证登记工作的连续性,解决了市民办理房屋登记时因中午休息而中断办理的情况,也使得部分产权人可在自己的午休时间来办理房屋登记业务,极大的方便了群众。一系列提升政务公开举措,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好评。
2012年,虽然我们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氛围不够浓厚;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意识不强。
二、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2013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机关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上下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
(四)及时报送政务公开信息。
(五)充分发挥自建网站的优势,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面向社会。
牡丹江市房产管理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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