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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牡丹江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
牡丹江市供销社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牡丹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牡政公开办发〔2013〕3号)要求,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现将牡丹江市供销社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12年,市供销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及时公开信息和严格保密审查等方面入手,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市供销社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在主任办公会上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年中有督促检查,有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市供销社进一步强化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办公室,确定专门信息工作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方案,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公开,保证了此项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扎实有效。工作中实行主管领导负总责,保密小组负全责,具体管理人员负主责的安全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确定责任人,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为促进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市供销社专门制定《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市供销社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制作、保密审查、审核签发和发布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明确的规定,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同时,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制定政务信息公开计划,及时在全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各科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时提供信息,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检查,保证了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搞好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公开
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供销社坚持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完善市供销社网站建设。通过网站及时发布市供销社的工作意见、重点部署、进展情况、重要活动和全市供销社的先进典型,市供销社的非涉密文件和信息简报均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三是及时公开信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的外,市供销社的政务信息都主动公开,做到了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严谨、导向正确。2012年,市供销社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市供销社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业务工作信息115条,涉及机构职能、社情要闻、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现代流通、政策法规、计划总结和创先争优活动等内容,宣传了供销社,方便了公众查阅。四是信息公开其他情况。2012年,市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三、落实保密规定,严格保密审查
为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市供销社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经保密审查后,方可报分管领导审签发布;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有效地杜绝了泄密事件,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对于市里下达的政务公开目标管理任务,市供销社进行了分解并逐项落实到人,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和总结,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是本单位信息量有限,信息更新不够。下一步,市供销社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制度建设,抓好督促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更好地促进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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