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镜泊湖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12年镜泊湖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2013-03-20 来源: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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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镜泊湖管委会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委经过201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实践,积累了一些经验,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程序进一步规范,设施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取得明显成效。现结合景区工作实际,对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概述 

镜泊湖管委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机制创新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为了确保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除明确责任分工外,还不断完善已有的规章制度,按时公布了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不足之处进行自查,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不断向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网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二)规范制度、严格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制定了《2012年镜泊湖管委会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一)公开成效

截至2012年年末,我委在牡丹江市政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通过本单位官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8条。通过推行政府公开,使我委内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我委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了机关及景区行政、执法、服务的水平,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信息公开分类

2012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

(三)信息公开方式  

(1)通过牡丹江市政府网站公开。

(2)通过镜泊湖管委会官网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截止2012年末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委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委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为使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我委决定在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要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尤其要抓好政务信息工作部署的落实和年末考核,落实政务信息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的激励、竞争机制,促进信息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

2、逐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紧紧围绕镜泊湖管委会党政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搞好政务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了解党政工作新思路、进展情况、经验和问题,特别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更好地为党政工作服务。同时尽可能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完善更新内容。

3、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密切协作的工作体系,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完善镜管委政务信息网的建设,扩大该网站的影响,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

镜泊湖管委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来源: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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