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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镜泊湖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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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镜泊湖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度镜泊湖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2013年度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于镜泊湖管委会政务网站(http://www.jingpohu.gov.cn/index.asp)。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镜泊湖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
一、概述
2013年,镜泊湖管委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了公开载体,丰富了公开手段,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根据《条例》,制定了《2013年镜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建立健全以委属各机关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提供信息为基础,由专人汇总收集各类信息,建立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拓展公开渠道和形式,充实公开内容,增加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规范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大力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创新形式,深化载体
为深化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从实际情况出发,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包括政务公开内容在内的评议活动。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将各阶段工作以及景区工作进行信息宣传,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认识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镜管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牡丹江市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一)公开成效
截至2013年年末,在牡丹江市政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余条,通过本单位官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13件。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使镜管委内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镜管委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了机关及景区行政、执法、服务的水平,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信息公开分类
2013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
(三)信息公开方式
(1)通过牡丹江市政府网站公开
(2)通过镜泊湖管委会官网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3年末,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13年末,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镜管委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仍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二是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健全;三是信息公开范围有待扩展等问题。
2014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培训和教育,使委机关工作人员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适应政务公开的需要。
2、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3、建立高效便捷的服务形式。对外服务窗口部门,要创造条件实施最周到服务,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挂牌上岗,持证执法,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不断提高,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委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
镜泊湖管委会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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