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丹江市气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牡丹江市气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3-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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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牡丹江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办法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工作措施,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全面具体、公开程序的严密规范、公开形式的方便有效,不断提高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气象工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工作概况

《条例》施行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及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初步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确定由办公室牵头,行政执法科协同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

(二)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牡丹江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牡丹江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

(三)加强宣传,注重提高操作技能。通过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不断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并向牡丹江市政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要求和规范、政府公开信息的梳理填报等进行求教答疑,提高了实际操作技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自《条例》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正常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内容方面,依照要求,我局按照要求将201311日至20131231日期间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了解我局相关的政务信息,本局在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专栏进行依申请公开,对部分不予公开的相关资料则按照规定未予公开。2013年,收到社会群众通过“局长信箱”发来的关于询问天气信息、气象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共2条,我局均在第一时间对相关内容进行了限时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目前没有行政性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16件;受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0件;2013年汛期全市共发布各类预警信息141次,发送对象累计达50000多人次。共发布决策服务及重大天气报告100余次,市、县领导批示11次。没有发生群众申请行政复议、质疑、投诉、诉讼等问题。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以及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公开理念,切实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的实施在做好各类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技术、资金、人员投入,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201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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