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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13年度牡丹江市所属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五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牡丹江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牡丹江市党政办公中心,邮编:157022)。
一、概述
2013年,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及所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制度、内容、服务、保障五大体系。围绕“五城同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政府和部门主动公开并依法答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公民、法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健全领导和推进工作组织体系。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委托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2013年全市召开多个专题会议、部署重点工作,指导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落实工作机构,实施机构、处室、责任人动态备案管理制度。
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市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作为市政府重要工作推进。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出台了《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建立公开政府信息登记统计制度;建立重要政府信息舆情跟踪机制,制定深入解读预案,发布权威信息。
三是健全内容体系。理顺政府公文制发和公开机制,按照“一站式”原则编制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工作规则、政府工作报告、政府文件、城市规划、发展计划、统计公报、财政公开、新闻发布会、重大项目、政府采购、应急管理、房屋征收、土地征用、人事信息、城乡建设、节能减排、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捐赠救助、交通运政、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内外贸易、政策法规、物价监测、利民实事、招商引资28个栏目信息。
四是健全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方便公众对政府信息的查询利用,积极推进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并与政务服务中心和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结合,探索将政府信息通过为民服务代表点延伸到基层,逐步形成基层组织与信息网络紧密结合的便民服务新模式。
五是健全保障体系。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了监察、督查、考核、培训、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并举的保障体系。定期开展督查调研,及时发现和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整改措施,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059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4682条,占总数的4.5%;政策法规信息 9261条,占总数的8.9%;规划设计1977条,占总数的1.9%;统计数据信息20395条,占总数的19.6%;工作动态信息19948条,占总数的48%。其他业务工作信息17794条,占总数的17.1%。
按照“公开任务目标、公开责任体系、公开计划进度、公开办理情况”四公开要求,2013年公开的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统计信息;财政和政府采购信息;行政执法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领域的监督检查情况;机构职能及人事信息及其他与社会和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等11项内容。
(二)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市直机关和各县(市)、区政府均在互联网上建立了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专栏。市民可通过牡丹江门户网站查阅市直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县(市)、区政府信息,通过网站上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市长公开电话
市长公开电话实行“首问”负责制,市民不用打第二个电话就能咨询、求助、投诉和建言献策,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按期回复率99.2%。
3、其他形式
根据工作实际,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各县(市)、区和部分单位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立专门窗口和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公开政府信息。采取设立政务公开栏,提供政务公开手册或便民卡片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其中市直单位受理16件,各县(市)区政府受理12件。当面申请3件,占10.7%,网站提交申请24件,占85.7%,电子邮件、信函等其他形式1件,占3.6%。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3年受理的2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答复,答复率100%。
(三)收费情况
市直机关、各县(市)、区政府均未因受理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市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各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意识、能力水平还需要强化和提升;个别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政府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条例》和省政府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意见》,通过网上检查、实地检查等方式,集中对县(市)、区、乡(镇)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县(市)、区、乡(镇)政务服务进行检查和指导,特别是对乡(镇)、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建设、乡镇网站建设及网页链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
(二)抓好网上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突出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全省即将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管理平台的要求,加强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对不合理、不科学的政务公开网站(网页)进行调整、改版和完善,做到科学有序,页面清晰,查阅方便。
(三)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等群众关注的信息公开。强力推进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四)进一步深化办事公开。对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逐一检查其《办事公开目录》的公开和执行情况。强化对办事公开的监督,发现办事公开工作中存在不规范、不正确问题的,及时进行纠正和督促整改,保证办事公开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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