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度牡丹江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4年度牡丹江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5-03-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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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7个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为促进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市供销社专门制定《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市供销社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制作、保密审查、审核签发和发布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明确的规定,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同时,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制定政务信息公开计划,及时在全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各科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时提供信息,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检查,保证了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搞好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公开

  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供销社坚持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完善市供销社网站建设。通过网站及时发布市供销社的工作意见、重点部署、进展情况、重要活动和全市供销社的先进典型,市供销社的非涉密文件和信息简报均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三是及时公开信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的外,市供销社的政务信息都主动公开,做到了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严谨、导向正确。2014年,市供销社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市供销社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业务工作信息31条,涉及机构职能、社情要闻、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现代流通、政策法规、计划总结和创先争优活动等内容,宣传了供销社,方便了公众查阅。四是信息公开其他情况。2014年,市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三、落实保密规定,严格保密审查

  为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市供销社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经保密审查后,方可报分管领导审签发布;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有效地杜绝了泄密事件,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对于市里下达的政务公开目标管理任务,市供销社进行了分解并逐项落实到人,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和总结,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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