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丹江市司法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牡丹江市司法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5-03-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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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牡丹江市司法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复议、诉讼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数据统计时限为201411日至20141230日。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截至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以下是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概况:

     (一)通过政府网站加大信息公开透明度。2014年我局大部分政务信息主要通过牡丹江市司法行政网公开。为加大信息量及信息公开透明度,我局对牡丹江司法行政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升级后的门户网站在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的基础上,通过增加板块,加大信息量,加强信息公开力度。通过不断提高网站在线办事能力,强化安全技术保障,完善网站管理机制等措施,切实发挥了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为民服务、对外宣传等方面的作用。

     (二)认真完善、及时更新《牡丹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局严格按照《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新公布政府信息等有关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牡丹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完善、更新情况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及时公布。

     (三)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于产生的政府信息,哪些属于应主动公开,哪些属于不予主动公开,哪些属于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界定。相关科室及基层单位报送的信息先由科室负责人和基层单位领导初审,然后由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复审并提交局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再经本局审核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对社会公众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9条,其中206条在牡丹江市司法行政网站公开,通过媒体公开107条,其他方式公开11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增加信息公开方式,在互联网、电视、纸媒的基础上,通过更多的方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专门人才人才的培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基层单位和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一些群众对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晓率还不够高。今后的宣传工作有待加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目标,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学习培训,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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