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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民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由牡丹江市民政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抓制度,抓实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副书记牵头部署相关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局机关科室及基层单位具体落实。2015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审议、反馈、审查、监督等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出台了《牡丹江市民政局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细化政务信息公开流程,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组织化和常态化;二是抓载体,抓深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的要求,我局以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阵地,以牡丹江民政信息网、牡丹江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平台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为辅助,除了国家机密、商业密秘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布的其他信息外,多渠道、多方式地及时公开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利益的事项,做到按时公开、真实公布,努力提高民政部门公信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抓内容,抓精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发布,确定民政办事指南、民政法规、政策文件解读等7个方面,拓展信息容量,让广大群众更了解、关注和支持我市民政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牡丹江民政信息网、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微信平台及各级新闻媒体,共公开发布政务信息423条,其中: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公开信息143条,通过牡丹江民政信息网公开信息159条,通过牡丹江市民政局微信平台公开信息121条,内容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公告信息、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图片新闻等。同时,我们还通过牡丹江养老服务网、牡丹江社区服务网、牡丹江退役士兵安置网等发布相关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展示工作动态、交流工作成果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事项。除涉密内容外,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民政工作的繁杂性和广泛性,一些政策的酝酿时间较长,出台时间与发布时间出现一定的脱节;二是我局公开的信息仍然较多地围绕主体工作展开,公开的内容大多是政策文件,依托平台也较为单一,主要依靠政府和部门信息平台,跟进解读和宣传的内容和载体不多,存在群众不了解或“知而不晓”的情况。
2016年,我局将针对以上问题,从以下两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对全局工作信息进行梳理、对原有的信息目录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全面更准确的民政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15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牡丹江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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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5年度)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3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0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3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1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9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0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 |
|
护等方面的经费)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0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35 |
来源:
撰稿:
校对:
一审:
二审:
三审: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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