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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牡丹江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牡丹江市气象局办公室综合牡丹江市气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统计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5年度,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33号),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自《条例》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正常开展。2015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46条;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了解我局相关的政务信息,我局在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专栏进行依申请公开,对部分不予公开的相关资料则按照规定未予公开。2015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目前没有行政性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发生群众申请行政复议、质疑、投诉、诉讼等问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我局对照《2015年度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认真查找了不足。一是公开报告撰写不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不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不全。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今年我局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公开理念,切实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的实施在做好各类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技术、资金、人员投入,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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