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丹江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及2016年工作思路

牡丹江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及2016年工作思路

日期:2016-03-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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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中国牡丹江》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雪城警网》为依托,运用办公电话、咨询电话、“网上咨询求助平台”、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移动电视、新闻媒体等公开渠道,为市民提供各种形式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现将2015年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开展情况及2016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的组织保障

  市公安局建立由市局主要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治部、监察室、法制办、保密办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在市公安局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

  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一是制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月报统计上报、工作信息报送、年度报告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共享平台、业务培训等工作;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信息报送和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等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四是以召集会议、个案协调、检查督促等多种方式指导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三)信息公开的开展情况

  1、信息公开

  在《中国 牡丹江》政府网站上,按月份公开政处罚结果共计1722件;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2份(《关于启用移动执法车采集交通违法信息的通告》、《牡丹江市公安局关于我市电动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公开各类工作动态信息共计45件;其他信息更新共计3件,其中部门简介1件,工作职责1件,班子成员及分工1件。

  进一步完善了“雪城警网”内设栏目,不断充实完善了公安要闻、警方发布、服务之窗、局长信箱等30余个栏目;增设了一个“优化发展环境专栏”和一个“依申请网上办理栏目”;对13项网上办事栏目进行了更新和完善,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通过公安微博、微信平台共发布经过保密审查的公安信息568件;在牡丹江日报上建立“深化改革推进四项建设专栏”共发布信息7期;与牡丹江日报、晨报、电视台、广播电台联合建立了“忠诚卫士保平安专栏”,共对十个先进集体和十九个先进个人进行了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召开新闻发布会

  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牡丹江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制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重大事项、警情案件及重点工作队伍建设等情况近六百件,目前,市局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宁安杀人案新闻发布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常务副局长江滨做客东北网在线访谈),扩大了媒体的舆论监督,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3、依申请公开

  2015年,市公安局共接到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转来的依申请信息公开2件,经主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认真仔细的研究之后,向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说明了不属于市公安局办理的理由和依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将2件依申请公开件转市编办办理。全年没有收到其它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

  4 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

  2015年,无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无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了一定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工作过程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业务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思想认识不高,片面强调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公开政务主动性不强。二是创新意识不强,公开的信息尚缺乏更大的吸引力。三是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的运行机制,致使部分应该公开的内容不及时。

  新的一年,市公安局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 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公开意识,坚持主动公开。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等多种途径,把着力点放在社会关注、群众期待的重要事项上,依法将公安工作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警务部署、法律法规,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警务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内容详实、广泛,并使内容与栏目相对应,扩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加强警民互动,促进警民和谐。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继续组织“警营开放日”、“警民恳谈日”等活动,加强警民互动交流,了解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增强公安工作的针对性。坚持局长开门接访制度,推行接处警电话回访制度,推广“一站式”窗口服务模式,推进群众评价长效机制,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努力构建新时期警民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的和谐警民关系。

  (三)改进行政管理,依法行使职权。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新措施。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建设,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内部协调运行机制,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形成准确、及时、全面的履行政务公开责任的工作机制,使我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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