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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财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牡丹江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对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为重点,以不断完善公开内容为主线,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和焦点问题,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有效促进了“阳光财政”建设,维护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财政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各项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了财政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及具体操作规程,完善了财政信息公开监督与保障机制,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款可依,有效促进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查访。加强重点领域公开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预决算报告、“三公经费”信息、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等内容,在财政信息、政工公开上实现了有效突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 “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通过财政局门户网站从走进财政、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财政动态、财经资料、政策法规、在线咨询、办事指南等8个方面积极主动的开展了信息公开财政信息462条,主要包括:公告公开类55条,机关党建类19条,信息调研类24条,资料要闻类160条,政策法规类61条,咨询答复类73条,办事指南类39条。
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序号 |
栏 目 |
公开内容 |
单位 |
数据统计 |
合 计: |
|
|
465 |
|
1 |
走进财政 |
职能分工 |
条 |
35 |
2 |
政务公开 |
财政公告 |
条 |
55 |
财政信息公开 |
条 |
11 |
||
3 |
党务公开 |
机关党建 |
条 |
19 |
廉政揽胜 |
条 |
12 |
||
机关文化 |
条 |
6 |
||
4 |
财政动态 |
信息调研 |
条 |
24 |
图片新闻 |
条 |
7 |
||
5 |
财经资料 |
财经资料 |
条 |
81 |
财经要闻 |
条 |
79 |
||
6 |
政策法规 |
法律法规 |
条 |
12 |
财政普法 |
条 |
49 |
||
7 |
在线咨询 |
局长信箱 |
条 |
42 |
网上咨询 |
条 |
31 |
||
信息公开在线申请 |
条 |
0 |
||
8 |
办事指南 |
会计、政府采购 |
条 |
2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财政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财政局未对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开展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方面,少数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自觉性不强,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另一方面,随着政务公开数量、事项逐年增多,部分干部对个别工作事项及内容是否公开或在公开与不公开上还存在标准尺度难以把握等工作难点。
为此我们将,一是深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三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财政门户网站建设,以门户网站为财政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传、提升在线咨询服务,将涉及财政工作的相关信息及时全面的向社会公开。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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