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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民政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的规定,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现编制牡丹江市民政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审议、反馈、审查、监督等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出台了《牡丹江市民政局新闻宣传制度》和《牡丹江市民政局政务信息工作办法》,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组织化和常态化。以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阵地,以牡丹江民政信息网、牡丹江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平台及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为辅助,除了国家机密、商业密秘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布的其他信息外,多渠道、多方式地及时公开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利益的事项,做到按时公开、真实公布,努力提高民政部门公信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牡丹江民政信息网、牡丹江市民政局微信平台及各级新闻媒体,共公开发布政务信息384条,其中: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公开信息147条,通过牡丹江民政信息网公开信息107条,通过牡丹江市民政局微信平台公开信息130条,内容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捐赠救助、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图片新闻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接到1件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及时准确的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还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素质;三是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公开需要公开和更新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16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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