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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商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牡丹江市商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自接到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办公室等有关科室,对2016年以来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认真回顾自查。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年牡丹江市商务局主要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商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会和市两会精神,按照全省商务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实施“发展开放型经济、建设开放型城市”主导战略,积极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对外开放,商务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60.1亿元,同比增长11.6%,位居全省第一位,高于排名第二位的绥化市0.3个百分点,增速比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
(二)全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实现43.9亿美元,同比下降10.4%,降幅收窄51个百分点,占全省外贸总值的26.52%,进出口额位居全省第三。
(三)对外贸易质量进一步提升。积极培育外贸主体,提升对外贸易质量,2016年,共引进外贸企业78户(计划目标为50户),向上争取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776万元;壮大本土企业,我市中龙食品有限公司在对俄贸易中实现了逆势上扬,实现贸易额1484万美元,同比增长3.65倍。坚持“出口抓加工、进口抓落地”,推进商品贸易向加工贸易、服务贸易转型。全市地产品出口、进口资源落地加工比重分别达到17.2%和52.4%,比2011年提高7.9个和13.5个百分点。贸易形势逐步回暖,对俄贸易降幅稳步收窄,对韩贸易快步提升,增长12%。
(四)“龙江丝路带”建设牵动作用显现。支持“哈绥俄亚”陆海联运大通道增加货源提高运量,并推进多家出口企业与绥芬河陆海丝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对接。全市对“一带一路”沿线58个国家进出口实现37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85%。
(五)国际市场进一步拓展。2016年,全市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133个,其中进出口贸易同比增长的国家和地区45个,实现贸易额12亿美元,占进出口总额的27%。
(六)外贸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开展全市外贸转型升级调研,组织2余家企业申报进口木材增量补贴3.38万元,为5家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
(七)对俄贸易质量效益明显提高。落实木材进口增量补贴资金,木材进口增长20.2%。全市互市贸易完成8500万美元,增长101%。旅游贸易完成1.44亿美元,增长27.15%。原木、锯材、纸浆、煤等4种大宗商品进口量分别增长6.4%、39.8%、26.65%、18.72%。
(八)对俄跨境电商取得实质性进展。市经开区远东航空监管场所开通国际航空货运,东宁“达俄通”交易量增长50%,全市跨境包裹邮递量达到52.4万件、增长61.2%;成功举办了牡丹江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发展高峰论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同步上线运营。
(九)对俄经贸合作成果显著。组织96户企业参加第四届新博会暨第27届哈洽会12项经贸活动,与国内外企业达成多个合作意向,与俄方企业对接洽谈经贸项目36个,总额度4500万美元,合作项目4个,协议12亿元;组织14户企业参加第三届中俄博览会,与俄方企业对接洽谈经贸项目10个,总额度6590万美元,合作项目2个,俄方拟在牡意向投资3000万美元,中方拟在俄投资100亿元。成功参加俄滨海边区“黑龙江日”等活动。
(十)消费市场潜力有效释放。全市批发、零售业零售额实现476.3亿元,同比增长11.8%;住宿、餐饮业零售额实现83.8亿元,同比增长10.7%。开展了“守诚信、促消费,惠民生、促发展”为主题的“消费促进月活动”、“牡丹江民族风情购物周”、“2016牡丹江年货大集”和“大商集团店庆”等丰富多彩的促消费活动,丰富消费供给,激活消费潜力,掀起消费热潮。电子商务交易额实现230亿元,增长30%。
(十一)优化区域布局。坚持规划引导,编制完成了《“十三五”拍卖行业发展规划》和《“十三五”典当行业发展规划》,高起点、高标准编制《牡丹江市商业网点规划》(2016年-2020年),制定市级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专业商业街培育计划,提升城市集散能力。
(十二)商贸重点项目支撑作用凸显。万达城市综合体、大润发广场、亿丰汽贸城项目已正式开业运营,居然之家家居建材主题购物中心项目正在进行项目地块前期收储准备和规划设计,红星美凯龙家居建材项目正在进行用地征收。我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已与商务部中心平台完成对接上线运行,建设节点单位已扩展到外市县,节点总数达到88个,比国家批准的57个多出31个,正在进行国家终期评估和考核验收工作。
(十三)商贸活动成果丰硕。开展了“谁能代表牡丹江”金牌美食系列评选活动,通过企业自荐、消费者推荐、微信平台投票及专家测评等环节,最终评选出牡丹江十大金牌名店、十佳风味特色店、十佳雪城礼品、十大经典老菜和九种消费者放心绿色食材、七种老百姓最喜欢的味道、五种消费者喜爱的名优饮品;加强老字号保护和传承,扶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2016年我市又有10家企业的11个品牌被认证为我省“龙江特产”食品,截至目前,我市龙江特产食品品牌累计达到23个。
(十四)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加强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制定了《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应急预案》,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全面推进了“创城”工作,对我市废品回收站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依法对无证照经营的废品回收站进行取缔,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
(十五)境内园区提质增效。境内园区新增项目88个,超亿元项目43个,总投资170亿元。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获批,关于赋予试验区10类82条优惠政策的请示已正式上报省政府。穆棱边境经济合作区项目,由国务院转批至商务部,正在履行批复手续。建设中俄(东宁)跨境经济合作区项目已获省商务厅、国家商务部支持。
(十六)境外园区提档升级。截至目前,7个境外园区完成投资42亿元,入驻企业87户;积极争取在韩国首尔板桥科技谷建立我国首个国家级境外中韩创新科技园区,金跃集团在韩投资园区完成公司注册。
(十七)物流通道建设进程加快。以规划为引导,对物流园区科学合理布局,高标准编制物流体系专项规划。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牡丹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工建设,冷库主体已经封顶,海关监管库、查验场地已经完成地基基础,卡口土建工程已经完工。哈绥俄亚陆海联运大通道实现常态化运营。10月份正式进入周班列,即每周一列,每列100个或者114个标箱。2016年,“哈绥俄亚”班列共计发出32列、3266个标箱,货物总吨数48990吨,货物品种以木材、粮食为主。2016年,华晟内陆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30030箱,同比增长48.7%,货运量超40万吨,同比增长26.3%,实现牡丹江新增海关进口增值税、关税2540.9万元。物流项目取得新进展。推进华晟国运物流中心建设,华晟国运物流中心南出口基础设施和海关A类卡口设备均已建设完毕,新建的四栋保税仓库已建成,并已报哈尔滨海关验收,待验收完毕后投入使用。投资400多万元由牡丹江城运城市共同配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牡丹江智慧物流配送公共信息平台已建设完成并运营,进一步完善城市共同配送服务体系,提高城市物流效率。
(十八)口岸建设快速发展。东宁口岸成为全省首个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2016年,全市口岸进出口货物960.5万吨,同比增长12.35%。进出境人员136.4万人次,同比增长4.44%。其中牡丹江航空港进出境人员12.5万人次,同比增长3.04%。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确保信息依法及时公开。市商务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专门开会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同时把信息公开列入局全年工作目标考核,确保非涉密、非敏感信息能依法及时公开。
(二)遵章守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布的政务信息具备真实性、时效性与权威性,保证涉密、敏感信息不上网。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信息公开媒介公开体系,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2016年共发布各类信息200余条,高质量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累计报送信息20余条。同时在政府网站更新信息100余条。主要包括政策规定、内外贸易、统计数据、工作动态等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本年度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要进一步加强,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今后,我局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制度落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及时、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受理,依法答复,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牡丹江市商务局
2017年3月
附件3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牡丹江市商务局
填报人:张亮 联系电话:13704533084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主要公开载体或 需要说明的情况 |
一、主动公开总体情况 |
— |
— |
政府网站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
15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1 |
(二)通过不同 (二)通过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10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6 |
二、推进“五公开”情况 |
— |
— |
|
(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情况 |
— |
— |
|
1. 重大决策征求社会意见数 |
件 |
|
|
2. 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数 |
次 |
|
|
3. 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文件数 |
件 |
|
|
(二)推进决策执行和落实公开情况 |
— |
— |
|
公开重大决策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信息数 |
条 |
|
|
公开的审计结果信息数 |
条 |
|
|
(三)推进管理公开情况 |
— |
— |
|
1. 公开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事项 |
项 |
|
|
2. 公开保留行政权力事项 |
项 |
|
|
(四)推进服务公开情况 |
— |
— |
|
1.是否建立网上办事大厅 |
— |
|
|
2.是否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 |
|
|
三、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 |
— |
|
(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
— |
— |
|
1.公开2016年预算信息部门数 |
个 |
|
1 |
2.公开2015年决算信息部门数 |
个 |
|
1 |
(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
— |
— |
|
1.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情况 |
个 |
|
1 |
2.公开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情况 |
条 |
|
|
(三)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
— |
— |
|
1. 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以及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数 |
条 |
|
|
2. 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数 |
条 |
|
|
(四)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经济社会政策数 |
件 |
|
|
(五)公开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数 |
条 |
|
|
(六)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数 |
条 |
|
|
(七)公开环保信息数 |
条 |
|
|
(八)公开面向转移落户人员服务信息数 |
条 |
|
|
(九)公开减税降费信息数 |
条 |
|
|
(十)公开扶贫信息数 |
条 |
|
|
(十一)公开社会救助信息数 |
条 |
|
|
(十二)公开就业创业信息数 |
条 |
|
|
(十三)公开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数 |
条 |
|
|
(十四)公开教育信息数 |
条 |
|
|
(十五)公开医疗卫生信息数 |
条 |
|
|
(十六)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数 |
条 |
|
|
四、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三)建议提案信息公开情况 |
— |
— |
|
1.公开办理结果数 |
件 |
|
17 |
2.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数 |
件 |
|
17 |
五、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情况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六、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2.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3.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七、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诉讼请求数 |
件 |
|
|
2.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3.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九、平台、制度、机制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一)平台建设 |
— |
— |
|
1.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2 |
2.开设政务微博、微信数 |
个 |
|
|
(二)制度建设 |
— |
— |
|
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总数 |
件 |
|
7 |
其中今年新建制度数量 |
件 |
|
列举 |
(三)基础建设 |
— |
— |
|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1 |
2.专职人员数(不包括公报及网站人员数) |
人 |
|
1 |
兼职人员数 |
人 |
|
2 |
3.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
4. 召开政府信息 4、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2 |
5. 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1 |
6. 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56 |
填报说明:
1.此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通用,各部门和单位对不涉及的事项不用填报。
2.表中统计数不得空项,没有填“0”。
3.表中第4列内容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4.统计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5.有关指标说明可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文件。
来源:市商务局
撰稿:市商务局
校对:李雪
一审:郭梅
二审:袁坤
三审:卢元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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