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丹江市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牡丹江市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7-03-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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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努力推进非涉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和标准化,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统计信息。

一是突出了统计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统计职责,准确把握统计数据,提供咨询服务。我局全力做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工作,为全市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完善反映我市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指标监测体系,切实把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局一个工作重点。

二是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统计咨询”工作职能由我局下属单位市统计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一年来向全市各界提供统计数据近2000多人次、5万多笔,收到了较好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是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在遵守《保密法》的基础上,本着公开、透明、便于监督的原则,结合统计执法和管理工作实际,结合《行政许可法》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确定了对外、对内公开内容。除统计信息外,对统计执法和监督过程、部门算度预算和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等均进行公示,并实行了服务承诺,明确了办事程序、办理依据,规定了承诺内容、办理标准、办理时限等,方便群众随时查问。

四是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及时准确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包括网络、新闻媒介、电话咨询、接待来访等各种方式。我局利用网络实现统计信息的广泛、快捷、方便的公布。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和非涉密文件,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补充。在信息发布中,严格按要求进行排版,统一字型、字号。同时,我局还确定了综合科、信息中心作为对外提供统计数据和信息的专门科室,提供详细的统计数据资料,接待索要统计数据和统计材料的单位和人员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接到关于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未因信息公开发生泄密事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是在局内工作中,有固定的政务公开形式。通过统计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这个平台,对干部人事任免、机关考核和奖惩等以电子公告形式及时予以公布。同时,加强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局外网和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领导介绍、机构信息)、行政权力、法律法规、部门文件和统计数据。在统计信息网发布局内信息动态280余篇,县(市)区信息动态400余篇;省局统计信息网发布动态30篇,统计分析10篇;市委市政府两办信息科发布信息200余条,各类文件43份,微信平台发布信息30余条。

此外,我局还通过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通过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发表统计新闻稿数十篇/条。主要发布年度、季度、月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经济形势,对统计数据进行宣传和解释。与此同时,我局还编辑出版了《牡丹江统计年鉴—2016年》、《牡丹江统计监测月报》、《牡丹江统计提要—2015专供》和《牡丹江统计提要—2015》以及各种统计宣传手册等统计信息进行了发布。

            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新闻稿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及咨询情况

我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1个。受理机构:牡丹江市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453-65607896560796;电子邮箱:mdjtjjrjk@163.com)。

2016,我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未有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因此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2017年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重点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限、责任、考核等事项,通过实践找出制度、规定的漏洞和不足,积极增补,同时加强督导检查,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提高公开实效。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努力为社会提供服务。同时根据工作实践,寻求各种类别信息与公开途径的关联规律,确保未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在依申请公开工作量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努力依法为申请人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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