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丹江市残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牡丹江市残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7-03-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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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市残联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做好市残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服务型机关、效能型机关和廉洁型机关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条例》规定和工作实际,市残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责任分工到具体人员。由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龙德军同志任组长;副理事长唐锦娟同志主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部室和下属单位进行指导、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丰富内容,深化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市残联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通过政府工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2条。市残联结合2016年工作实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将事关残疾人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长期公开,如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乘车证办理的依据、标准和流程;将残疾人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随时公开。 公开市残联文件22件,包括《关于召开牡丹江市残联工作会议的通知》、《关于选拔参加高山滑雪训练营运动员的通知》、《关于认真推选“好人之城•最美家庭”先进典型活动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举办2014-2015年度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关于举办牡丹江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培训班的通知》、《关于转发中国残联<关于上报助残社会组织优秀案例的函>的通知》、《2016年牡丹江市残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下发<2017年春节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活动方案>的通知》、《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年审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等文件。便于残疾人知情、参与和监督。 市残联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全国爱眼日等残疾人节日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政策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残联通过网站上设立的网上信箱、公布受理电话、提供规范表格等方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与此同时,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和答复时限,提高受理、答复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日常工作中对于属于公开范围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做到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于属于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不予公开范围的申请,明确告知申请人并讲清理由。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市残联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市残联没有发生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三、接受监督、完善考核 市残联积极接受社会评议,在工作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残联性质宗旨、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工作制度等重要内容。在“网上办事”板块中公布市残联各部室、下属单位及县(市)区残联办公电话,多途径听取残疾人及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在强化外部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考核制度。领导小组加大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部室给予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室责令整改,努力以严格的考核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市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宣传力度不够、内容有待扩展、不够与时俱进等。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完善制度建设。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律,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向县(区)、街道、社区等基层延伸的方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核、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起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各个活动为节点开展宣传,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进而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提高公众对市残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强化网站信息更新。完善网站管理,及时更新康复需求、招聘求职、就业培训、文化体育、网上维权等项目信息情况,第一时间将利民信息及扶持政策等发布在网站上,利用信息技术为残疾群众与政府部门沟通搭建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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