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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及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设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牡丹江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此年度报告。此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路,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2016年牡丹江市公安局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牡丹江市公安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6年重点公开了机构职能、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便民措施及重要警务活动情况。截至2016年底,在《中国牡丹江》网页共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976条(其中动态信息54条,行政执法处罚1922条),雪城警网和公安微博微信共发布信息3780条,接到各类投诉、建议、咨询617条,回复7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牡丹江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广、数量多,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我局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和民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还不够,认识不到位;二是有些单位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界定不准确,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的建设和维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各项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公安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三是依托互联网站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市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和微博建设;促进公安公开透明执法;四是进一步加强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群众更多了解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路
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总的思路是: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公安厅全省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公安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高效、透明运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的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四)不断丰富和规范政务公开形式
(五)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七、附表
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牡丹江市公安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97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雪城警网)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97 |
3、政府微博(牡丹江公安)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75 |
4、政府微信(牡丹江公安订阅号)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媒体访谈次数 |
次 |
1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8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7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0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舆情应对专题培训班) |
次 |
1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460 |
来源:
撰稿:
校对: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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