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17>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2017年,镜管委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牡办发〔2017〕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围绕工作中心、真抓实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镜管委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述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镜管委为确保工作顺利交接、落到实处,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新任镜管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作为责任第一人,由调整后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由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汇总、指导、督查、考评,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负责对上沟通联系、对下收集信息,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形成了政务公开良好格局。新调整的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2018年度政务公开年度计划,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委目标考评工作之中,促使各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各司其职。由于领导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党的各项惠民政策,了解全委工作的动态及办事程序。二是工作制度化,明确分工形成工作机制。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镜管委“政务信息公开请示”、“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 ”、“政务信息发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务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切实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三是多渠道公开信息,真正做到阳光执政。镜管委以公示栏、政务网等形式公开了机构职能、办事的规范性文件、年度财政预算、主要工作任务进展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使前来办事的群众能直观、方便地了解办理业务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向干部职工公开内务。主要通过政务公告栏进行对内政务、党务公开,公开了如单位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提拔任用、人事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了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专栏建设情况。2017年,镜管委通过政务网按法定时限和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结合镜管委实际,在镜管委官方网站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主要侧重公开政策解读、财政信息、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指南及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镜管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等。年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件,满意率、办结率均为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镜管委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列入镜管委公务经费支出,确保了政府公开工作的经费保障。年内没有发生与诉讼有关费用支出,年内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相关收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镜管委狠抓了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务公开“新媒体”建设有待加强等。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镜管委将在新的一年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向其他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借鉴好的做法与经验,不断探索新办法和新措施,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一)工作计划
围绕十九大报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加强政务公开“新媒体”建设,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切实改进,推动镜管委阳光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
(二)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等相关文件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政务公开的内容,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新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要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未经单位领导审查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和发布。二是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受理工作。根据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文本,规范程序,妥善办理,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三是突出重点,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公开。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政府信息要及时公开。
3、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狠抓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单位、各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负总责。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人负责,形成合力抓落实。要确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4、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镜管委政务公开办将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找准问题和责任单位,及时交待任务,重点问题督查督办,争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根据省市要求,坚持政务公开督办检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严格考评办法,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效能建设考核范围,着力构建多元化评价机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畴。
5、进一步抓好载体建设。一是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完善网上调查等栏目,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交流互动。切实增强政务公开主动性,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二是拓宽公开方式。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为政务公开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撑。
来源:
撰稿:
校对:
一审:
二审:
三审: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