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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体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止,可通过牡丹江市体育局www.mdjstyj.gov.cn/或中国·牡丹江www.mudanjiang.gov.cn/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牡丹江市体育局办公室:牡丹江市爱民区新华路419号滑冰馆东门,邮编:157010;联系电话:0453-6569070。
一、概述
市体育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体育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细化责任,层层落实
在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注重加强信息收集和准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将工作落实到科室、到人。全局上下齐心协力,保证群众能够及时了解体育工作的动态、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体育工作进展情况。
(二)全面有效,扎实推进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的变化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将二级运动员等级称号确认由行政确认调整为其他事项。二是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调整了“两库”清单,开展了两次针对滑雪和游泳项目高危性体育经营场所的联合执法检查,并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做好预算、决算公开。通过体育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分别公布部门预算、决算及详细说明,方便公众查阅监督。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及政务公开页面中添加内容并做到及时更新,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保证。
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一是做好基础信息的公开及报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重大活动赛事信息以及与本行业、领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部门文件等在局网站、牡丹江政府网站公开,供社会各界查阅监督。同时将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及时准确的上报省体育局、市政府信息科、市委信息科、市直机关工委、市综治办等进行公开,全年体育局网站累计公开各类信息一百余条。二是做好局网站平台的管理。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单位网站日常监测,及时做好信息更新、栏目管理等相关工作。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标准,每季度开展自查,确保不出现空白栏目、无法访问、链接错误等情况。今年新增设了“建言献策”专栏,加强舆情回应。同时,加强网站技术防护措施,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全年没有出现网站受到恶意攻击、计算机病毒侵袭等事件的发生。三是认真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回复网上政务咨询1条;答复市长热线咨询11条。同时,积极参加7月全市网信业务培训班,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此外,我们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条。公开信息主要涉及概况信息、工作动态、重要通知、政策法规、办事结果及其他类别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生。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8年共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共3件,所有办件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办结率100%,所有办件都获满意以上评价。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局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二个,一是由于没有专门的信息中心和专职工作人员,在信息更新时效性方面还有待加强;二是在公开信息的内容上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结合体育工作实际,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努力开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附件: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市直部门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盖章):市体育局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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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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