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镜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镜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3-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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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镜管委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围绕工作中心、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镜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镜泊湖管委会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镜管委为确保工作顺利交接、落到实处,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新任镜管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作为责任第一人,由调整后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由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汇总、指导、督查、考评,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负责对上沟通联系、对下收集信息,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政务公开良好格局。由于领导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党的各项惠民政策,了解全委工作的动态及办事程序。二是工作制度化,明确分工形成工作机制。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镜管委政务信息公开请示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 ”、“政务信息发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务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切实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三是多渠道公开信息,真正做到阳光执政。镜管委以公示栏、政务网等形式公开了机构职能、办事的规范性文件、年度财政预算、主要工作任务进展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使前来办事的群众能直观、方便地了解办理业务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向干部职工公开内务。主要通过政务网进行对内政务、党务公开,单位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提拔任用、人事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的及时公开。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了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8年,镜管委发布政府信息159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发布10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52条;解读规范性文件1件,回应社会热点、重点舆情3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等。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年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件,全部为B类文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见面率、满意率、办结率均为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镜管委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列入镜管委公务经费支出,确保了政府公开工作的经费保障。年内没有发生与诉讼有关费用支出,年内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相关收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镜管委狠抓了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务公开“新媒体”建设有待加强等。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镜管委将在新的一年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向其他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借鉴好的做法与经验,不断探索新办法和新措施,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2019年工作思路

(一)工作目标

围绕十九大报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加强政务公开“新媒体”建设,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切实改进,推动镜管委阳光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

    (二)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政务公开的内容,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新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要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未经单位领导审查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和发布。二是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受理工作。根据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文本,规范程序,妥善办理,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三是突出重点,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公开。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政府信息要及时公开。

3、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狠抓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单位、各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负总责。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人负责,形成合力抓落实。要确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4、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镜管委政务公开办将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找准问题和责任,及时交待任务,重点问题督查督办,争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坚持政务公开督办检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严格考评办法,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效能建设考核范围,着力构建多元化评价机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畴。

5、进一步抓好载体建设。一是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完善网上调查等栏目,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交流互动。切实增强政务公开主动性,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二是拓宽公开方式。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为政务公开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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