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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总结全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汇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内容可通过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udanj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牡丹江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牡丹江市党政办公中心,邮编:157000,电子邮箱:zwgk417@163.com)。
一、概述
2018年,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一)制定工作要点,增强公开实效。明确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牡政办发【2018】34号),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和“放管服”改革,细化包括财政扶贫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7方面的重点领域公开任务;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政务公开平台等政务公开体系建设,提出了3类11项工作任务。
(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建设。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50号)要求,开展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印发《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牡政办发[2017]33号),确定东宁市为全国百家国家级试点城市、绥芬河市为省级试点城市,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8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细化试点任务,梳理公开事项,健全公开流程,重点在决策公开、公众参与等方面开展创新探索。
(三)准确传递政府声音,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加强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要求拟制公文时同步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同步审签,明确公开属性定期审查机制,有序拓展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比率。明确政策解读主体、解读程序和具体标准,实行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持续提升政策解读效果。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统筹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18年分别对《调整牡丹江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分等税额标准》、《牡丹江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牡丹江市区矿产资源规划》、《牡丹江市农业源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30余个文件进行多形式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做好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解读。
(四)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积极发挥“中国·牡丹江”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第一平台作用,坚持网站管理的日常监管与年终考评、自查自纠与普查复核相结合,保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实用”。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的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主动公开信息,促进全市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深化政务公开程度,为群众提供“看得懂”“真有用”的信息服务。
(五)推进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检验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实行依申请公开标准登记表单制度,从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入手,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种类,完善申请人的个人信息。要求各单位从接收到依申请信息到办结过程必须保证专人负责、专人跟踪、全流程登记,并将依申请公开的办结反馈情况纳入到全年的考核体系中,保证申请人的知情权,使申请人的各类申请都能够依法受理、按期办结,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六)强化考核评估,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健全基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强化年度重点任务、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督促落实。一方面不断完善量化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各单位开展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另一方面完善对各单位的常态化督查机制,分阶段对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开展工作督查,有力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七)推广政务公开培训。我市以培训从事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重点,认真落实三年内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一遍的要求,开展常态化、分层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把政务公开学习内容,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邀请市委党校专业老师授课,全市市直各部门及各县(市)区培训人员近900人。
二、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解读情况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防风险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制发《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牡政办规〔2018〕15号),加快推进全市审批项目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竣工等信息公开。在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都要依法及时予以公开,实行主动基本目录管理,提升全市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制发《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牡政办规〔2018〕11号),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采取“定点公开、统一公开、全程公开、未公开问责”的具体措施,实现公共资源配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全程留痕。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强管理
在政务服务大厅重点公开与百姓密切相关,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以及公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如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等服务指南流程,服务收费、服务办理情况都运用网站和发布告知单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治环境、促提升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启动、解除信息,全过程公开污染预警等级、应急措施及持续时间等,加强各部门联防联控。及时发布执法监察、行政审批验收、污染防治等信息。按时间频次要求发布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空气污染指数、水环境质量、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和环境质量公报等。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6000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62件。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63700条,占总数的83.5%;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300条,占总数的1.2%;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30000条,占总数的15.3%。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全市在回应解读的渠道方式上,政府网站在线访谈4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2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262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市申请总数为152件。申请方式中,通过网络提交申请149件,占总数的98%;以信函形式申请3件,占总数的2%。在市政府工作部门中,申请量列前3位的是市征收办、市政府办公室、市规划局。总体上,申请主要集中在房地规划、征收补偿、社会保障等方面。
2、申请处理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经审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2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2件,答复率100%。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8年,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68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51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法定时限内答复代表委员,答复率均为100%。
(五)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各依申请公开单位未收取提供政府信息的复印、递送等费用。
四、存在不足及2019年重点工作
(一)存在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需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实现精细化、个性化、特色化的公开效果,努力从"标准规范"向"精准服务"提升。二是对群众"信息需求侧"研究不深,公开信息不够实用,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存在差距,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有待加强。三是公开平台内的信息过多过散,查找检索不便,对群众获取信息的习惯和途径分析不足,公开渠道的针对性、分众化不强,新媒体到达率不高、覆盖面不广。
(二)2019年重点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在今后工作中将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全面提升我市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持续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提升政府工作解读水平。进一步创新解读传播形式,综合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增强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
三是推广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工作经验。通过认真总结我市在全国和省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中的工作经验,推动我市所辖县(市)区在决策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公文公开发布等方面机制创新,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服务群众典型做法征集评选,打造基层政务公开示范标杆。
四是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创新发展。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发展,完成全市政府网站的规范整合工作,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共享,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优化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等功能,帮助用户精准查找获取政府信息和服务。
附表:牡丹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全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9600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6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6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600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0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00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6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8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5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49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5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5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5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5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7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2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7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9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7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50 |
来源:
撰稿:
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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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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