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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总体情况
2018年,我局从国土资源管理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公开内容,改进公开渠道,落实公开责任,有效提升了国土工作透明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突出抓好征地信息、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等信息公开等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责任落实。为加强对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明确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分工,主要负责网上公开、局内及基层所政务公开、对外信息报送等事项,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办公场所、工作人员的落实。做好国土系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公开内容上做到重点领域信息与一般政府信息兼顾,在公开方式上做到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并举,在公开途径上做到网上公开与其他公开结合,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二)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按照局政务公开的年度工作安排,突出抓好三个重点环节。一是抓好重点工作的公开;二是抓好土地、矿产资源出让信息的公开。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牡丹江日报、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局政务公开电子屏幕等媒介公开发布土地、矿产出让信息。三是抓好征地补偿信息公开。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等程序,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丰富公开载体,切实把信息公开到位。一是规范大厅建设保公开,通过设立行政审批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限时办结”的运行方式,政务公开效果明显。二是创新审批模式促公开。推行网上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主动通过网站、邮件等方式公开和反馈。三是借助各类载体广公开。发挥门户网站、信息、简报、12336等载体作用,拓宽公众参与和了解渠道,形成全方位的公开体系。
(四)完善公开机制,提高依申请公开效率。修改完善了《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办理环节、答复方式等。按照省厅要求统一制作了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受理单、督办单,规范了答复格式和标准文本,做到答复结果统一规范、有据可查。根据工作职能,对应由我局承担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分解给相关承办科(室),并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对不符合公开要求的申请事项,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我局事权范围内的申请,帮助申请人指明其他相应渠道办理。2018年,我局共承办依申请公开、邮寄、当面申请、全部办结,答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市局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局政务网站共发布信息共1364篇,通告公告类380篇,新闻资讯类360篇,土地供应类270篇,政策解读类24篇,政策法规类24篇,建设用地审批类4篇,土地供应类260篇,征集调查4次,在线访谈11期,行政处罚14个,地价信息4篇,公众互动9篇。
2、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有关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泄密情况。
2018年度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信息类别及数量
公开信息类别 |
数 量 |
通告公告类 |
380篇 |
新闻资讯类 |
360篇 |
土地供应类 |
270篇 |
政策解读类 |
24篇 |
政策法规类 |
24条 |
建设用地审批类 |
4篇 |
征集调查类 |
4篇 |
在线访谈类 |
11篇 |
行政处罚类 |
14篇 |
地价信息类 |
4篇 |
公众互动类 |
9篇 |
统计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全年没有受理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科室信息公开不主动,公开内容不全面,主要原因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相关制度和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业务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2018年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在继续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关系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展国土信息的公开内容,做好国土信息的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好国土内、外网和政府门户网站,做好相关公开资料的信息发布。整合电子政务资源,完善公共信息平台,加强与部门、县(市)的联系,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跨部门协同。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目录的审核、完善和发布工作,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提高公开实效。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努力为社会提供服务。同时根据工作实践,寻求各种类别信息与公开途径的关联规律,确保未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三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的内容和渠道,补充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争取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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