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镜管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镜管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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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镜管委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牡丹江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通知》(牡政公开办函〔2019〕3号)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委实际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 年,镜管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全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一是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政府信息重点、热点和群众关切等,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较好的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围绕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信息主动公开”、“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明确公开原则、公开程序和责任人。切实提高公开工作规范及工作效率。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保密有关规定,对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公开及统计。共计主动公开信息数35条,政府采购项目34条,采购总金额1840.741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4

1840.74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镜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足,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相对薄弱,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下一步镜管委将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切实做好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认识,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着力深化社会热点及民众关切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实效性,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同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薄弱问题,我委将不断探索新举措,着重挖掘政府信息公开“新媒体”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镜泊湖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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