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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具体要求,结合牡丹江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在综合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年度报告的基础上形成此报告。统计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牡丹江市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9〕1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9〕38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发了《牡丹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牡政办发〔2019〕24号),统筹指导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助推全市营商环境的优化改善,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围绕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1、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工作标准化水平。以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为载体,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市政府组成部门对《条例》的认识,为有效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组织印发新《条例》和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等措施,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工作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2、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载体作用,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督促机构改革涉及的各部门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理顺公开本机关职责等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公开指南,公开本机构职能、设置、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等要件,及时、准确地发布政策信息。聚焦主动公开标准不统一、公开随意性较大等难点瓶颈问题,着力补齐主动公开工作短板。
3、认真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政策推进落实。按照国家、省工作要求,组织各牵头部门逐项分解细化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工作内容和完成要求,增强各项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一是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工作,及时发布国企运行、金融政策等相关信息22条;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工作,重点做好相关政策措施、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81条;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和水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环境保护方面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41条。二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发布相关信息232条。同时,围绕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三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增加市直部门项目的公开数量,全年发布财政预决算相关信息288条,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四是突出相关领域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相关版块及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等统计信息14条,及时通告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信息,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预警信息和应对情况。
4、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围绕2019年全市重点及全局工作、利民实事落实情况等重点,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市司法局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台帐,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公报中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全面实现了规范性文件100%公开,解读率达90%。
5、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证申请人的知情权。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从统一登记表单标准入手,进一步理顺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种类,完善申请人个人信息,严审依申请公开的入口标准,从接到依申请信息到办结的过程保证专人负责、专人跟踪、全流程登记,并将依申请公开的办结反馈情况纳入到全年的考核体系中。通过完善制度确保申请人的知情权,使申请人的各类申请都能够依法受理、按期办结,2019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3件,回复率100%。其中,市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各县(市)区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件,其他市直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1件。
(二)规范权力运行过程,打造高效透明营商环境
1、推进重要决策和执行公开。将市政府安排部署、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议定事项作为工作重点,严把程序关,着力推进会前公开征求意见和决策制定后以政府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相结合,不断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2019年,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42部,其中规范性文件129部。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累计公开相关信息共130余条,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3、推进涉企政策信息公开。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对现有招商引资、产业扶持等惠企惠民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在门户网站建立涉企信息专栏,集中公开发布涉企政策,切实提升政策的知晓度。对新制定的涉企政策督促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按行业领域精准推送。2019年,市政府门户网站涉企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涉企政策文件188部、涉企政务活动信息47条。
4、推进办事信息公开。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建立了由30家单位组成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各项政策机制,印发了《2019年度牡丹江市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全市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牡丹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意见任务分工》等重要文件。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开承办部门、审批程序流程图,逐步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重点抓好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推进落实。
5、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研究细化我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级试点市东宁市和省级试点市绥芬河市督导力度,严格落实试点工作责任,打造各领域事项梳理彻底、标准搭建严密、流程再造精细、公开方式便民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样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
(三)创新载体,推进政务新媒体和政府公报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要求,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创办了微信公众号《牡丹江发布》,通过公众号发布全市政务信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认真创办市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推进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建设,不断完善和充实《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截至目前,《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公报》已印发并在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刊发三期。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强化监督保障。
市政府办公室作为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全力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定市政务公开办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全市机关编制调整情况,进一步梳理确定了全市10个县(市)区政府和46个部门组成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加强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为强化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纳入了全市机关目标考核体系,制作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牡政办综〔2019〕6号),通过日常指导、组织召开工作交流会议和目标考核,引入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督导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按时制作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29 |
129 |
39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542 |
+186 |
28460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882 |
+248 |
79381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585 |
+419 |
709934 |
|
行政强制 |
846 |
+5 |
2071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3 |
+2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343 |
559566.910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7 |
13 |
0 |
0 |
11 |
2 |
2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0 |
11 |
0 |
0 |
9 |
2 |
15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1 |
0 |
0 |
0 |
1 |
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6 |
0 |
0 |
0 |
1 |
0 |
4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七)总计 |
200 |
12 |
0 |
0 |
10 |
3 |
22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
|
|
|
2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7 |
11 |
0 |
4 |
42 |
2 |
1 |
0 |
0 |
3 |
1 |
1 |
9 |
0 |
1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部分领域公开标准不统一,公开要素不齐全。
2、政策解读回应需进一步深化。规范性文件通俗化解读不够,对热点问题回应不足。
3、公开平台内数据库建设需进一步提升。信息过多过散,查找检索不便。
4、新媒体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到达率不高,覆盖面不广。
(二)改进措施
1、持续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责成牵头部门起草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2、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优化网站政务公开信息考评体系,继续做好政务公开信息的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充分发挥全市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的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以“两微一端”为主要内容的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3、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国家、省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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