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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牡丹江市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牡丹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牡丹江市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年报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牡丹江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牡丹江市残联”(http://mdjcl.org.cn/)阅览下载。
一、总体情况
市残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级各项工作文件及2020年实际政务公开安排,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工作信息,有效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调整市残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理事长姜国彦亲自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副理事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制定《市残联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细化具体任务和实施规范,积极推进残疾人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市残联把政务公开作为作风整顿和流程再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政府信息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对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进行调整,及时督促各科室按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信息公开,务实高效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市残联门户网站,将事关残疾人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长期公开,如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乘车证办理的依据、标准和流程;将残疾人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随时公开。年底时,市残联开通微信公众号,更加有利于高效开展残疾人项目政策的宣传和社会氛围的营造,同时也更加贴近于残疾人群众,了解残疾人群众的需要,有利于推进问需响应式服务的开展。
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通过进一步明确信息分类、获取方式、工作机构等方面的内容,对市残联信息公开进行说明,便于群众阅览、查询。结合实际工作,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优化,及时更新机构职能、法律法规、部门文件、重点工作等板块内容。以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全国爱眼日等残疾人节日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政策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截至目前,2020年市残联经过审核,通过政府工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8条;公开文件16件,包括《关于对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年审的通知》、《全省自强模范和全省助残先进个人、集体推荐对象公示》、《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牡丹江市“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等文件。便于残疾人知情、参与和监督。2020年残联预算信息公示工作已完成。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残联通过网站上设立的网上信箱、公布受理电话等方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与此同时,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和答复时限,提高受理、答复质量和效率。对于属于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不予公开范围的申请,明确告知申请人并讲清理由。2020年未接收到群众申请。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市残联没有发生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强化监督,完善考核
在市残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残联性质宗旨、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工作制度等重要内容。在网站首页设置征求意见箱,在“网上办事”板块中公布市残联各部室、下属单位及县(市)区残联办公电话,多途径听取残疾人及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注重政务舆情收集,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残疾人工作热点问题,减少群众对重要政策的误解误读。通过残联维权信箱、12345市长热线、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等平台转办或受理群众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来信、来电265件,回复办结率99.62%。
同时,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考核制度。加大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部室给予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室责令整改,努力以严格的考核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25.655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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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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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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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基础信息、办事服务等方面,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进行核查,确保信息更新及时、表达准确、链接无误。网站中进行改版或添加最新业务工作内容等,确保网站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市残联将进一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要求的把握能力不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将继续紧紧残疾人事业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务信息公开途径,把涉及残疾人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重点,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力度,及时满足群众政府信息公开需求加大运用新媒体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坚持从残疾人需求出发,让残疾人群众获得更多的知情权;三是加强队伍和网站平台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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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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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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